立法法(修正草案)中的“上海建議”

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團分組審議了立法法修正草案
聽到這裏,你是不是已經打算,biu ,把視頻划走啦?彆着急,不要覺得會聽不懂。簡而言之,立法法呢,是一部管法的法,用來規範國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動,而且啊,這部草案去年就在我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繫點展開過立法意見徵詢會,沒錯!就是在長寧區古北市民中心那裏,你説親切嗎?
我記得,去年11月的時候,在古北市民中心的會議室內,來自公、檢、法、司的從業人員以及基層立法聯繫點的工作人員,圍坐一堂,當時,大家就已經注意到,修正草案 將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以及基層立法聯繫點的相關表述 寫入了條款當中,與會代表包括我自己,不得不説是振奮的,畢竟咱們上海,就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首提地呀!
那麼,把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立法法修正草案代表了什麼?這意味着,要從制度上保障立法是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同時,有關基層立法聯繫點的條款,則是從路徑上保障立法為民的暢通性,相當於一輛國家立法的直通車,是人民羣眾參與立法的平台和紐帶。
在上海,光今年以來這倆月,我參與旁聽過慈善法修訂草案,金融穩定法草案,增值税法草案等四場立法意見建議徵詢,我欣喜的看到,人們參與立法工作的積極性越來越強,覆蓋的羣體越來越廣,每次參會都會有不同的面孔,有老有小,有專業人士也有普通居民,大家也不是來聽聽而已,功課做好,建議帶到,場場拉滿,這些意見建議經過彙總梳理,就可以直接送達全國人大
所以今天,當我拿到最新版的立法法修正草案,我趕緊翻開看看,我們上海建議有沒有被不同程度採納呢?有了!新增了第七十一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加強立法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發佈立法信息,介紹情況、回應關切。這正好回應了當時我在上海蔘加立法意見徵詢會時,大家提出的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的意見建議
你看,民主立法的生動案例,就在我們身邊,最後,帶來一首由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製作的rap一首,串聯立法法與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