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調查:多人證實“海南13歲女孩被霸凌”!當事人還原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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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臨高縣“13歲女孩被霸凌”一事,牽動着無數網友的心。小朱(化名)的傷情如何?被霸凌期間經歷了哪些不為人知的事?是否有相關目擊證人?帶着疑問,3月24日至25日,記者分別前往海口市某醫院及臨高縣多個鄉鎮,展開了深入調查。
被霸凌女孩:
她們在路邊、廁所
水溝旁都有打過我
3月25日,記者再次來到醫院採訪小朱時,她正躺在病牀上,手上還打着點滴。
“她(小朱)今天狀態不是很好,一直説頭暈,還嘔吐了幾次,喊着説尾椎骨痛,疼得睡不好。”在醫院陪護小朱的小姨符某(化名)告訴記者,除了身體上的疼痛,小朱這幾天的精神狀態也不太穩定,“**經常做噩夢,有時候會半夜叫喊出聲,還時笑時哭的,説有人要剪她的頭髮,要打她。**現在身邊離不開人,需要有人陪同才能入睡,見到生人手還會發抖。”

小朱在家屬的陪同下住院治療(央廣網記者 蔡文娟 攝)
“以前她們幾個就以各種理由打過我幾次,比如要錢買早餐、買煙。這次被打,她們説是‘看我不爽’。”小朱告訴記者,這羣毆打她的人中,她只認識同校的宋某和劉某,宋某與她同班,其他人均是外校人員。
小朱説,3月12日,她被宋某的朋友以“到姐妹家過夜”為由叫了出去,結果沒想到這羣女孩用電動車一路載她去到臨高縣美台鄉、多文鎮、加來鎮等地,開始了多次毆打和凌辱。
小朱回憶,在多次毆打過程中,她也曾遇到過一個不認識的叔叔向她伸出過援手。“在加來鎮的水溝邊,有一個叔叔看到我被打,就叫她們住手,然後把我帶上電動車想要送我回家,但是我剛坐上車,那幾個人就把我叫下車,然後帶我回了其中一個人的奶奶家。”小朱説。
**“在村路邊、廁所、水溝旁,都有打過我。後面她們應該覺得打夠了,就把我丟在加來鎮車站。**我害怕她們又要返回來打我一遍,就在車站找了一位阿姨,拜託她電話聯繫爸爸來接我回家,還用阿姨微信加了我爸,讓我爸轉錢謝謝她。”小朱説。
小朱描述回家過程(聲音經過處理)
女孩家屬:
從老師告知不見人
到再次出現整整過去了5天
符某説,3月12日晚,學校老師發現小朱沒有上晚自習,就電話通知了其父親,讓孩子趕緊到校。“結果她爸爸打電話給她,手機已經關機了,後面她爸爸就到處找人,不停打電話,但一直沒有消息,直到3月16日才收到女兒的消息。”
看到女兒滿身傷痕的樣子,小朱的父親朱某(化名)意識到出事了。3月17日,朱某向警方報了警。3月18日,他帶着小朱到海口就醫。
“報警後,警方來過兩次瞭解情況,後面沒再接到其他消息。”符某透露,因為內心氣憤,家人便在網絡平台上發佈了一些小朱被毆打的片段,但卻有人上門要求刪掉。“她媽媽晚上在家的時候,就有不知道什麼身份的人敲門,説讓刪掉視頻,她媽媽是聾啞人無法和他們溝通,也害怕會有人上門報復,就把人趕走了。”
對於臨高縣聯合調查組3月24日發佈的“情況通報”中提到的,“因瑣事發生口角,雙方分別糾集多名未成年人於不同時間對對方實施毆打”的説法,小朱的家屬紛紛表示不接受、不認可。
“我們知道以前還被她們打過四五次,相片和視頻我們也都有,這些難道不是她們在欺負我們家孩子嗎?”家屬陳某(化名)告訴記者,3月16日,小朱逃回家後害怕對方上門報復,便躲到外婆家,表姐便提出要護送其回家。在回家途中,表姐恰好遇到宋某,便找了幾個朋友將宋某打了一頓。看到一旁哭泣的小朱,表姐就讓小朱上前打宋某幾個巴掌解氣,並將過程拍下來發到網上。
小朱以前被霸凌的畫面(央廣網發 圖片為網傳視頻截圖)
“事後,臨高縣公安局介入調查,並就此事對錶姐作出行政處罰,她也知道錯了。”陳某質疑,“但這是兩個不同的事,難道可以混為一談嗎?”

表姐帶人毆打宋某畫面(央廣網發 圖片為網傳視頻截圖)
對於“情況通報”中提到的,“法醫已對雙方進行傷情鑑定”等説法,陳某表示,他們至今沒看到過所謂的傷情鑑定,所以對這個鑑定結果和處理結果不認可,“我們打算自己去重新做一次鑑定”。

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央廣網記者 蔡文娟 攝)

小朱拍的CT片(央廣網記者 蔡文娟 攝)
符某透露,小朱曾和父母提出過不想讀書的想法,父母當時認為這是孩子因為自卑不想上學,但直到這次事件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他們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接下來,我們希望通過法律手段給孩子求一個公道。”符某説。
目擊者:
她(小朱)當時被打蒙了
精神很恍惚
臨高縣加來鎮蘭權村是事發地之一。3月24日,記者實地走訪了該村子,村民們對小朱被霸凌一事十分生氣。
目擊者小符(化名)回憶,事發時正值下午上學時間,他和朋友一起騎着電動車路過離村子不遠處的小溝渠時,看到小朱渾身淤青、頭髮凌亂,一羣人正圍着她。“她被打蒙了,精神很恍惚,她坐上我的電動車上,我準備帶她離開現場,那羣人有人叫住她,她就喊我停下電動車,自己走向那羣人,坐上他們的電動車。我當時沒多想,認為他們可能也是同學,她要跟他們一起回學校上課。”小符説。
加來鎮蘭權村事發地的小河(央廣網見習記者 符雄助 攝)
根據小朱的回憶,她曾被帶到美台鄉的王某某家被再次毆打。對此,記者採訪了王某某的同班同學,該名同學稱,王某某自從發生這個事情後就請假了,這幾天沒來上課。
記者隨後又來到小朱所説的另一個參與毆打她的方某家中,此時,家中只有方某的奶奶一個人。老奶奶告訴記者,方某告訴她,在加來鎮毆打小朱那次自己並未參與,但是在美台鄉某地他有打過小朱。“前兩天,他(方某)也被叫去派出所問話過,他不是主要人員,就回來了。”老奶奶説。
小朱説,她最後一次被毆打後,兩個打人者將她送到加來鎮車站就走了。這個説法也得到了在加來鎮車站做生意的王女士的證實。
王女士回憶,3月16日12時左右(實際為11時40分),她在車站看到了小朱。當時,小朱上身披着一件外套,穿着短褲,膝蓋受傷,還塗有紅色的藥水。“她説她住在臨高,是跟朋友一起來加來,後來朋友走了,只剩她一個人在加來。”王女士説,“她突然哭起來,問我是否認識她們(網傳視頻中的施暴者),説她們幾個人打她,她還把身上的傷給我看,我叫她一定要告訴父母,她説那些人讓她不準講,後來她拿我手機聯繫了她的爸爸,最後坐車走了。”
王女士講述見到小朱出現在加來鎮車站的過程

王女士與小朱父親的通話記錄(央廣網發 受訪者 供圖)
如果小朱、目擊者、商販及小朱爸爸説的都是真的,那麼,從3月12日被“叫出去”,到3月16日出現在離學校近30公里遠的加來鎮車站,這5天裏小朱都經歷了什麼?她到底有沒有被拘禁?
臨高縣城、加來鎮、多文鎮、美台鄉位置圖(央廣網發 圖片來源為網絡截圖)
記者來到小朱就讀的臨高縣思源實驗學校,這是一所半封閉式學校,學生分為住校生和走讀生,小朱是走讀生。現場,工作人員正忙着掛起一條“開展護苗行動 維護青少年權益”的橫幅。記者上前溝通,表示希望進校園內採訪學校有關負責人,但門口的安保人員拒絕記者進入,並稱其沒有校領導的聯繫方式,要求記者趕緊離開現場。

海南臨高思源實驗學校門口懸掛的“護苗”專項行動橫幅(央廣網見習記者 符雄助 攝)
小朱的弟弟阿福(化名)也就讀於該校。他告訴記者,在這次事件發生前,宋某就與姐姐“關係緊張”,有一次,宋某喊姐姐出到校外見面,她一個人害怕,就喊阿福一起陪同。“還有一次,宋某騎着電動車,來家裏敲門,我姐很緊張,不敢開門。”阿福説。
記者親歷:
臨高縣多部門拒絕接受採訪
為更加詳細瞭解事情真相,3月24日至25日,記者還多次前往加來派出所、臨高縣公安局、臨高縣委宣傳部等採訪,但均被對方拒絕。
在加來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採訪,就向記者提供了該所所長的聯繫方式。根據該名工作人員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撥打電話表明來意後,對方稱自己不是所長,打錯了,便掛斷電話。隨後,該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員又表示,根據工作流程,記者需要聯繫臨高縣公安局政工辦,取得同意後他們才能接受採訪。
記者就此聯繫臨高縣公安局政工辦,政工辦的王姓負責人表示,此案由臨高縣委宣傳部統一對外發布信息,他們不便作出回覆。
記者又向臨高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致電,2天打了十餘次電話,併發送信息表達採訪意向,但截至發稿前,對方均未回覆。
海南法立信(儋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友峯表示,在這個案件中,儘管相關欺凌者的年齡尚且幼小,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此外,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將會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