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峯被“雙開”,曾任足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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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對教育部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截圖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經查,王登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工作職責異化為私人謀利工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銷燬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反規定將社會人員借調到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工作;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賽事承辦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王登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教育部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王登峯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王登峯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東省監察委員會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王登峯簡歷:
1981.09-1985.07 北京大學心理學系本科學習,獲心理學學士學位;
1985.09-1987.07 北京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研究生學習,獲心理學碩士學位;
1987.09-1990.07 北京大學心理學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習,獲心理學博士學位(1988.10-1989.10在美國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心理學系留學進修);
1990.08-1992.08 北京大學心理學系講師、學生工作組組長、系主任助理(1993.11-1994.02菲律賓阿託內歐大學講學);
1992.09-1995.08 北京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系副主任;
1994.07-1996.12 北京大學團委書記(1995.08破格晉升教授);
1996.12-1997.07 北京大學黨委常委、校團委書記;
1997.07-1999.05 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學生工作部部長(1997.09-1997.12國家高級教育行政學院學習,1998.05被批准為博士生導師);
1999.02-2006.04 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2004.02-2006.01掛職江西省吉安市委副書記),北京大學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2003.11成立併兼);
2006.04-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北京大學-香港青年協會青少年發展研究中心聯合主席;
2011年11月起任教育部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
2014年1月,當選第十屆中國足協副主席;
2015年起,任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20年,任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21年12月,任全國應用心理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2022年6月1日,擔任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賽事辦公室副主任。
(簡歷自中宏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