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西安血豆腐市場,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獲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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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西安蓮湖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蓮湖區法院”消息,3月30日,被告人李某成等十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西安蓮湖法院公開宣判,這是蓮湖法院在掃黑除惡鬥爭常態化進程中審理的又一重大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李某成進入西安牛頭收購、牛血加工行業。為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被告人李某成於2013年成立永成公司,從事肉製品、血豆腐的生產和銷售。為了實行行業壟斷,被告人李某成陸續糾集本案其他被告人,通過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控制血源、打擊同行、欺凌商鋪,對西安市血製品的生產、銷售整個環節實施不法侵害。在不斷佔領並逐步壟斷西安市血豆腐市場後,被告人李某成壓低牛血收購價格,抬高血豆腐銷售價格,大肆牟利。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成等10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為壟斷血豆腐生產、銷售市場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在血豆腐製品行業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是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李某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是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9名被告人是該犯罪集團一定時期的固定成員,在被告人李某成的組織策劃下不同程度的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蓮湖法院根據各被告人蔘與犯罪的事實、性質、次數、認罪悔罪態度等量刑情節,依法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對被告人李某成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對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又六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對涉案永成公司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民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西部欣橋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人員、中北綜合交易市場管理人員及部分商户、部分被害人、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代表旁聽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