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出口銀行客户服務管理部原總經理戴世宏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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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監委聯合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客户服務管理部原總經理,雲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戴世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戴世宏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嚴重扭曲,盲目衝規模上項目,為爭考核排名片面追求所謂的“零不良”,“挖大坑填小坑”釀成更大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接受貸款客户的宴請並收受禮品,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干預員工招錄,不落實“一把手”末位發言的規定、大搞“一言堂”,嚴重違反民主集中制;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以民間借貸為名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項目評審,強行上調貸款客户的授信評級,破壞信貸評審的獨立性,形成大額不良,造成重大損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以貸謀私,夥同特定關係人收受貸款客户的鉅額賄賂,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加大金融風險,涉嫌職務犯罪。
戴世宏身為國有金融機構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背離初心、棄守職責、作風霸道,利用手中信貸審批權和職務影響力,為特定關係人“站台”,向貸款客户打招呼、要業務,謀取不正當利益,共同收受鉅額賄賂,給國有金融資產造成重大損失,是“靠金融吃金融”、金融風險與金融腐敗問題交織的典型。戴世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戴世宏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戴世宏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雲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
戴世宏簡歷
戴世宏,男,漢族,1965年7月出生,安徽太湖人,經濟學博士,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先後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計劃司、外匯業務管理司、國際收支司、綜合司幹部、副處長、處長、副司長;
2007年8月至2009年6月,掛職陝西省政府金融辦副主任;
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
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資金營運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級);
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會計管理部總經理;
2014年3月至2018年6月,先後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黨委書記、行長;
2018年6月起,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客户服務管理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