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影院“偷票房”,被罰沒1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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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台州市温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市一家影院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以罰沒14萬餘元,案由是虛報瞞報銷售收入,即“偷票房”。
1月24日,温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新聞出版局,對温嶺多家影院開展執法檢查。在一家影院內,執法人員發現了票房異常。

“影院票房銷售收入賬面數據與上報國家專資辦的數據不一致,前者比後者多了很多,可能存在虛報瞞報電影銷售收入(票房)的行為。”執法人員稱。
據介紹,該影院票房銷售收入賬面數據來自影院前台、商家貓眼平台及淘票票平台,數據自動上報到國家專資辦。因此,兩個數據應該是相一致的。為什麼會出現異常情況?
2月2日,温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此事進行立案。
經查,1月22日-23日,影院實際銷售數據為售票11125張、總票價389595元。但是,其上報到國家專資辦的數據為觀影6361人次,票房222855元。實際數據與上報數據相差較大,共計瞞報觀影4764張,票房166740元。
影院負責人葉某稱,之前受疫情影響,影院經營不太好,想趁着春節檔多賺點錢,所以才這樣做。影院找來了技術人員,利用技術手段對後台數據進行了更改,以此來“偷票房”。
據調查,因為“偷票房”,影院獲得違法所得8萬餘元。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等有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行為,擾亂電影市場秩序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於該影院的行為,温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8萬餘元、處以罰款6萬餘元的處罰決定。
據悉,這是温嶺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以來查獲的首起涉影案件。
接下來,温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聯合温嶺市新聞出版局全面提升執法監管力度,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重拳打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電影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