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受牽連,美國科技巨頭反對“TikTok禁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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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 李澤西】據彭博社4月19日報道,美國政府為封禁Tiktok推動的《限制危及信息和通信技術安全威脅出現法案》(簡稱“遏制法案”)遭到了美國科技巨頭的反對。他們擔心該法案過於寬泛的涉及面可能對自己的業務產生影響,正在努力推動改變其內容。

《彭博社》報道截圖
有多名知情人士透露,美國信息技術產業理事會(ITIC)等組織正在幕後遊説國會,努力縮小“遏制法案”的範圍。而美國信息技術產業理事會包括蘋果、谷歌、微軟、甲骨文、Meta等科技行業巨頭。知情人士表示,這些製造硬件和軟件的科技巨頭擔心自己也會遭“誤傷”。
彭博社稱,多名選擇保持匿名的科技企業高管擔心“遏制法案”將賦予美國政府全面的新監管權力。由於這些企業“大部分技術系統都包括中國設備或內容”,科企高管擔心企業或將因一個零部件或一行代碼而受到國家安全審查。
這些擔憂不只限於科技企業。該法案也遭到來自美國兩黨內部的批評。
兩黨內部批評人士稱該法案將賦予美國政府過於寬泛的監管權力,“卻又措辭模糊”。“遏制法案”允許美國總統認定“敵對國家直接控制或受其管轄的企業或其子公司”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從而採取旨在“強迫出售或降低其風險”的措施。
有批評人士將“遏制法案”比作“愛國者法案2.0”,並認為與原來的“愛國者法案”一樣,美國政府又在試圖利用Tiktok爭議製造的輿論機遇“攬權”。“愛國者法案”在911事件後迅速通過,主旨是賦予美國總統寬泛的“國家安全”授權,加強對移民和外國留學生的控制。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對該法案賦予政府過大的監控權以及由此引發的信息泄露的爭議越來越大,許多人認為法案有損美國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民主黨眾議員亞歷山德里婭·奧卡西奧-科爾特斯(Alexandria Ocasio-Cortez,AOC)表示,儘管美國政府不斷宣稱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風險”,但針對此事,國會不但沒有機密簡報會,美國聯邦調查局也提供不出證據,這種情況下談論“封禁TikTok”,“非常不對勁”。
前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院議員羅恩·保羅(Ron Paul)稱遏制法案是“磕了藥的愛國法案”。

保羅推特截圖
網絡自由非營利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EFF)認為,該法案“將允許政府隨意禁止來自外國的硬件或軟件,且不需要做任何解釋,幾乎沒有透明度,也沒有提供足夠的申訴或監督方式”。“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稱,該方案“將嚴重衝擊美國的言論自由”。
共同發起該方案的民主黨參議員馬克·沃納(Mark Warner)和共和黨參議員約翰·圖恩(John Thune)則試圖回應這些批評。圖恩稱當前對於這一“兩黨都支持的法案”有“很多虛假信息”,“似乎更是因法案取得的進展而非其實質內容”。他還解釋,這一法案不只針對Tiktok,因為美國需要應對“未來任何潛在的威脅”,並表示該法案將允許拜登通過“與特朗普的嘗試幾乎一樣的措施”。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2020年嘗試強迫字節跳動出售Tiktok,不過被美國法院認定違背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中專門豁免通訊組織的條款,以及美國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護。現在,“遏制法案”通過後將取代《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中的相應條款。
沃納表示,沒有選擇專門封禁Tiktok是因為這樣做會違反美國憲法,並稱該法案“只針對破壞美國科技、損害美國核心基礎設施和干涉選舉過程的境外威脅”,其“高度針對性”將“完全不會影響美國人民言論自由權利”。

沃納(左)和圖恩(右)
近日,美國國內封禁TikTok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在聯邦和州層面同時進行。
當地時間4月13日,美國蒙大拿州眾議院二讀通過了“封禁TikTok法案”。根據蒙大拿州法律,該法案接下來還需通過第三輪投票和州長簽字才能生效。美聯社分析稱,“蒙大拿州接近成為第一個全面禁止TikTok的州”。
多家外媒指出,美國對少數幾家實際上控制着現代互聯網的公司擁有管轄權,包括谷歌、Meta、亞馬遜和微軟等。對於身處美國以外的數十億互聯網用户來説,這種缺乏隱私的狀況恰恰就是美國官員所稱的TikTok對美國人所構成的“威脅”。
針對美國政府打壓TikTok的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已經多次就這個問題表明了立場。美方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TikTok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情況下,一再對有關企業搞有罪推定,無理打壓。專業的問題應當通過專業的方式來解決,打壓別人,不能讓自己更強大。美方應當切實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原則,停止無理打壓別國企業,為各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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