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對五一前後賓館酒店客房控價,上浮超50%按哄抬價格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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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4月22日發佈《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階段性對賓館酒店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區縣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高新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文昌湖區經濟發展局、市場監管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五一假期旅遊市場價格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魯價調發〔2005〕65號)等文件規定,經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淄博市賓館酒店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批覆》(魯發改價格〔2023〕294號)同意,我市在2023年“五一”假期前後,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區域範圍。2023年“五一”假期前後,在全市範圍內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
二、有關價格政策。按3月1日-3月31日賓館酒店各類型客房平均實際成交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實際交易結算金額),上浮超過5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予以查處。
三、2023年3月以來,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已發佈相關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書的,視為已對各相關經營者按有關規定要求履行告誡程序。經營者相關哄抬價格行為,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四、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執行。“五一”假期後,經監測市場價格平穩運行後,該價格監管措施即行取消。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告。
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