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新能IPO:或成為A股新能源領域最大規模IPO
邹煦晨好好写稿

【文/觀察者網 鄒煦晨 編輯/張廣凱】
或成為A股新能源領域最大規模IPO的華電新能又有新進展。
近日,華電新能公佈了上交所問詢回覆函。在該回覆函中,華電新能透露了2022年的業績情況。華電新能2022年末總資產2,698.65 億元,2022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44.53億元、歸母淨利潤84.58億元,相較2021年均有所增加。
若華電新能成功上市並達到300億元的擬募資額,將接替三峽能源的227億元,成為新能源行業目前最大規模的A股IPO。
不過,華電新能還有不少值得關注的地方,比如,違法違規的情況不少,涉及非法佔用土地的處罰頻頻出現;補貼收入佔比較高,但隨着可再生能源補貼退坡、平價上網政策逐步推行,呈下降趨勢。
頻現非法佔用土地
華電新能的主營業務是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項目的開發、投資和運營,主要產品是電力。
回覆函顯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華電新能控股發電項目裝機容量為3490.84萬千瓦。而華電新能申報稿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華電新能控股發電項目裝機容量為2794.44萬千瓦。半年左右,這個數據增長了24.92%。
在此背景下,華電新能2022年營業收入244.53億元,歸母淨利潤84.58億元,相較申報稿2021年數據分別同比增長13.16%和16.98%。

裝機容量摘要,數據來源:回覆函和申報稿
不過,除了業績增長外,華電新能另一個數據可能也存在增長。
回覆函顯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發行人及其下屬子公司共受到116項處罰,具體情況詳見招股説明書之 “第九節 公司治理”之“七、公司最近三年違法違規情況”。
由於,華電新能並沒有同步更新申報稿,所以尚不知116項處罰的具體情況。另外,該表述不知是否意味着,華電新能及其下屬子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內受到116項處罰。
如若是這個意思,則華電新能受到的處罰次數可能增多。申報稿顯示,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華電新能及其下屬子公司共受到103項處罰。剔除21項2019年的處罰後,剩餘82項。即華電新能2022年下半年新增處罰34項,加上2022年上半年的19項處罰合計為53項,超了過2021的40項處罰。
若不是這個意思,而是指2019年至2022年共受到116項處罰。則華電新能2022年下半年新增處罰13項,加上2022年上半年的19項處罰合計為32項,雖然比2020年和2021年少,但依舊比2019年高。

處罰摘要,數據來源:回覆函和申報稿
申報稿顯示,華電新能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共受到的103項處罰中,與土地使用相關處罰55項。觀察者網初步統計,土地使用相關處罰主要以非法佔用土地為主。比如,華電新能因未經批准非法使用基本草原,被烏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鎮人民政府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0.2萬元;華電新能因超範圍佔用林地面積和柱基座毀壞佔用林地,被隨縣林業局罰47.23萬元;華電新能被夏縣自然資源局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所有新建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罰款27萬元;華電新能被郴州市北湖區自然資源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罰款25.18萬元。
另外企查查顯示,華電新能2023年也可能存在非法佔用土地的情況。比如,2023年1月,華電新能被共和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罰款7.84萬元。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四十條需要臨時佔用草原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臨時佔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並不得在臨時佔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佔用期滿,用地單位必須恢復草原植被並及時退還。

處罰摘要,數據來源:企查查
除土地使用相關處罰外,華電新能103項處罰中,與施工許可相關處罰19項,與環保相關處罰7項,與消防相關處罰5項,與安全生產相關處罰7項,與税務相關處罰9項,其他處罰1項。比如,華電新能因建設項目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被揚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立即停止項目建設,罰款994.17萬元;華電新能因未能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執行不到位被都蘭縣應急管理局罰款50萬元。
另外,華電新能部分出售的子公司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比如2022年3月,華電新能出售華電福新安慶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下稱“安慶風力”)100%股權。而安慶風力在2021年申請發電業務許可證過程中提供了虛假的全容量併網時間信息。在2021年6月被約談時,其仍未提供準確的全容量併網時間。華東能源監管局在2022年8月對該公司在申請發電業務許可證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且拒不整改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且安慶風力也有多起違法佔地而被處罰,2019年和2020年的罰款金額約為44萬元。
補貼收入佔比下滑
可再生能源補貼對於華電新能的影響較大。
回覆函顯示,華電新能2020年至2022年可再生能源補貼分別為85.47億元、104.66億元、110.14億元。雖然金額連續增長,但佔華電新能總體發電收入的比例卻呈下降趨勢,分別為53.24%、48.64%及45.49%。對此,華電新能在回覆函中表示,主要受可再生能源補貼退坡、平價上網政策逐步推行的影響。

可再生能源補貼摘要,數據來源:回覆函
值得一提的是,有關政策也在更新。比如,2022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佈《關於明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核查認定有關政策解釋的通知》,針對“裝機容量”情況進行明確:“納入補貼範圍的‘項目容量’按照納入國家補貼範圍的規模、備案容量和實際併網容量三者最小值確定,實際併網容量超過納入國家補貼範圍規模與備案容量中較低者的部分,需按比例核減補貼資金”。
華電新能在回覆函中表示,基於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核查進展,公司結合對相關政策的理解情況進行了最佳會計估計,對涉及“項目併網”相關情況、“裝機容量”相關情況、“年度規模”相關情況的77個項目,按照謹慎性原則不確認或已衝減相關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並對該等存在減值跡象的風力、太陽能電站相關資產進行減值測算,計提了資產減值準備。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公司衝減收入金額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總計9.35億元,其中衝減收入金額5.87億元,計提資產減值損失3.48億元。
另外,華電新能在首份申報稿的報告期後,還遇到了“糟心事”,且未在之後的回覆函中提及。華電新能2022年10月在其官網發佈《關於不法分子冒用華電新能名義進行金融詐騙的嚴正聲明》。其中提及,華電新能近期發現不法人員經過精心謀劃設計,大量冒用華電新能公司標識、名稱、公司簡介,通過仿照、偽造公司形象宣傳片、公章、營業執照、多個省級區域內風光電項目信息等非法手段,開發所謂“HDXN”APP、“華電新能”APP,偽造所謂“電站共享投資”項目,引誘投資者通過APP充值、實名認證後以投資所謂公司所屬風光電項目、承諾分紅收益、介紹投資人獲取收益等集資詐騙行為。公司已將相關情況向公安部門報案。
不過,截至2023年4月22日,關於被假冒的後續進展,華電新能尚未在其官網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