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二審將於5月9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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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國內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二審即將開庭。
4月24日上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當事人徐女士處獲悉,此案將於5月9日14時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二審開庭通知書 受訪者 供圖


二審開庭通知書 受訪者 供圖
此次二審開庭距離第一次開庭已經四年多,徐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現在既緊張又興奮。
“我現在依然認為,女性能夠在單身的情況下獲得凍卵的自由很重要。這幾年的等待,可能會讓我錯過所謂的女性最佳生育年齡,那麼我的生育力還有沒有希望在斷崖式下跌之前被保存?我很希望通過這次二審,能夠爭取到可以在國內凍卵的好結果。”徐女士説。
對於此次開庭的結果,徐女士稱,不論結果如何,都不會放棄對於單身生育和女性身體自主、生育自主的關注。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徐女士以北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拒絕向其提供凍卵服務為由,將該醫院告上法庭。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時,這起全國首例因“冷凍卵子”而引發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
此案一審第一次開庭時,雙方各自陳述了訴辯意見,法庭主持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庭審持續了約1小時,法官宣佈休庭。
徐女士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回憶,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稱,“冷凍卵子”會讓單身女性的生育年齡推遲,會引發其他社會問題。
對此,徐女士並不認同。她表示,有人認為單身生育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和道德問題,但她認為,有沒有權利養育孩子,應該是由女性自己來衡量、評估和決定的。
徐女士的代理律師於麗穎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起初徐女士嘗試以醫療合同糾紛的案由立案,沒有成功。後來將案由聚焦在廣泛的生育權上,囊括在一般人格權裏,最終立案成功。
2019年12月23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佈的開庭信息顯示,31歲的原告徐女士曾於2018年12月10日向北京某醫院提出凍卵需求。北京某醫院依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相關規定,認為徐女士的情況不符合我國現行相關規範要求,拒絕了徐女士的請求。徐女士遂以受到歧視,侵害人格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醫院提供凍卵費用,並承擔訴訟費用。
澎湃新聞注意到,國家衞健委官網公佈的自2003年10月1日起執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記者 喻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