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發帖質疑交通執法違規被抓,山東沂南警方:不夠刑事處罰,終止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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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山東沂南縣公安局作出終止偵查決定書稱,該局辦理的苗俊法等人尋釁滋事案,經偵查龐雁冰不夠刑事處罰,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終止對龐雁冰的偵查。
今年1月30日,因網上發帖,龐雁冰在山西大同天鎮縣的親戚家中,被山東沂南縣警方帶走,涉嫌罪名為尋釁滋事。此事引起社會關注。
澎湃新聞注意到,《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為:經過偵查,發現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應當撤銷案件。
4月28日15時30分,龐雁冰對澎湃新聞説,今天,山東沂南警方到他老家山西忻州給他辦理手續,手續是在當地派出所辦的,弄了四五個小時,自己剛出來。“原先好像心裏一直有一塊大石頭壓着,委屈得不行。現在感覺好了。”
據長城網•冀雲客户端訊報道,龐雁冰陳述,他是山西天鎮縣居民。2022年8月23日,接到微信網友山東省鄒城市貨車司機苗俊法反映稱,當天苗俊法駕駛汽車在205國道沂南縣雙堠鎮由南向北行駛,看到路中間交通執法人員很多,旁邊停了一輛大貨車,苗俊法就採取制動,結果追尾貨車左後方。隨後,苗俊法拍照、拍視頻,認為交通執法人員違規上路追車,大貨車停車後,交通執法人員沒有擺放安全提醒設施,導致後車追尾。苗俊法和交通執法人員發生爭執。
隨後,龐雁冰用本人註冊的“天鎮龐雁冰”微信公眾號,編髮了《山東臨沂市沂南縣交通執法太厲害,上路追車還打人》等三篇,其中,第一篇的閲讀量最高,達到7990人次。9月5日,龐雁冰將三篇微信文章全部刪除。
2023年1月30日,龐雁冰被山東沂南警方帶走,引發關注。
2月17日,龐雁冰被取保候審。當時,為龐雁冰公益代理的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律師表示,龐雁冰發佈的內容以現場視頻和照片為主,輔以監督政府部門的評論性文字,不屬於編造或散佈虛假信息。文章中龐雁冰並沒有對關鍵性信息進行篡改,相反地,還在微信文章貼出了沂南縣官方的回覆。龐雁冰還多次在微信提醒苗俊法“千萬不能有假”“必須説真實事實”,不屬於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進行散佈的情形。龐雁冰的微信文章沒有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龐雁冰不具有尋釁滋事犯罪的主觀故意,而是出於監督政府部門規範執法的善意,因此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澎湃新聞注意到,4月28日,沂南縣公安局還作出決定書對龐雁冰解除取保候審,原因系“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為龐雁冰公益代理的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刑事部主任龔華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經與司法機關溝通,龐雁冰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無罪辯護意見得到採納,公安機關終止龐雁冰刑事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