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市長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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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23日)下午3點,南寧市優化提升停車服務管理新聞發佈會在南寧國際會展中心舉行。
南寧市委副書記、市長侯剛表示,因為政府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給大家停車帶來不便和影響,作為市長是有責任的,深感不安和自責。南寧市對批評意見高度重視,立即邊檢查邊整改。
南寧市委副書記、市長侯剛介紹,南寧邊檢查邊整改道路停車領域存在的問題,即日起,調整南寧城市道路停車位免費停放時間,從原來的15分鐘內免費,延長到30分鐘;取消劃定的非機動車保管服務費,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對幼兒園、小學等公眾需求臨時停車的周邊路段,劃定免費臨時停車位、停車帶。
針對“南寧慧泊公司貸款72億”這一問題,南寧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竑回應道:這是金融機構根據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慧泊公司未來25年經營權使用、收入的評估值,並沒有發生72億元的實際貸款。目前已派專項審計組進駐慧泊公司,開展全面審計。
陳竑表示現行的收費標準中存在15分鐘免費停車時長偏短,全天累計收費偏高等問題。官方將盡快實施兩條優化便民惠民措施和取消非機動車保管服務費的措施。
南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寧表示:青秀區法院與慧泊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承諾開闢綠色通道,給予“四個優先”的待遇,有悖於公平公正的原則。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應當對某個特定企業特定主體給予特殊照顧、特殊承諾,應當秉持公平公正、平等對待的原則。5月19日,自治區高級法院經過審查,責成青秀區法院與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備忘錄》。
經核實,目前青秀區法院沒有收到慧泊公司因停車欠費而提起的訴訟,也沒有人因停車欠費而直接被青秀區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只有當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且具有法定情形的,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據調查,青秀區法院與慧泊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初衷是為了利用慧泊公司的停車收費系統,查找被執行人信息,提高執行到位率,解決執行難的問題。但青秀區法院這種做法很不妥當。針對此事反映出來的問題,全市法院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守牢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此前報道
近日,有南寧當地網友吐槽“道路停車收費太貴”,臨時停車一天最多需要繳費上百元,甚至連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停車都要收費。此外,還有南寧網友反映,南寧路邊幾乎所有路段都被畫成停車位,幾乎所有停車位又都歸一家名為“慧泊停車”的停車公司運營。
與此同時,這家停車公司與當地法院的合作更是引發爭議。
據澎湃新聞消息,5月8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與南寧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建“執行+智慧停車”執行聯動機制,在已被青秀區法院查封的車輛泊入後進行實時監測,結合青秀區法院執行快速響應機制,對相應車輛採取控制措施。
引發輿論關注後,5月18日,南寧市政府連發兩則公告回應公眾對於停車收費貴的質疑,稱將提升道路泊位停車管理水平,徵求市民意見,按程序優化道路停車收費標準,並儘快組織實施。
同時,青秀區人民法院與慧泊停車的合作也被叫停。5月19日,廣西新聞網發佈消息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合作備忘錄》內容進行了審查。區高院經審查認為,青秀區法院與特定企業簽署合作備忘錄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5 月19日已責成青秀區法院與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備忘錄》。
據南寧新聞網5月21日消息,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經南寧市委決定,對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會,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梁芳燕,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玄,南寧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賴洪,南寧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郭智華等5人予以停職檢查。
5月21日,南寧市發改委發佈公告,稱擬於6月21日召開南寧市道路停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聽證會,廣泛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同日,南寧市審計局發佈通告,派出審計組自5月21日至6月15日進駐慧泊公司,對南寧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5月22日,南寧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通告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5月22日14時起,由南寧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接管南寧市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城市道路停車泊位運營管理業務。數小時後,南寧市政府網站再次發佈通告稱,南寧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南寧市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運營、停業整頓、接受審計,由南寧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車泊位運營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