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認房不認貸”,專家:對整體市場影響偏弱
解红娟

(文/解紅娟 編輯/馬媛媛)5月25日,據證券時報報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核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簡單來説,天津公積金執行“認房不認貸”新政,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後,名下無天津房產的家庭,按照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標準發放;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具體來看,職工家庭房屋套數核定以住房交易時,以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門及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並記載於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購房套數為準。購房套數根據購房合同或協議附件中記載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所在頁各項數值累計計算。
其中,職工家庭住房數為0的,發放首套住房貸款;職工家庭住房數為1的,發放二套住房貸款;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職工家庭已使用過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而職工離婚的,離婚前有在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仍計算為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上述政策自2023年5月25日開始執行,貸款受理日期在2023年5月25日之前的,按該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2023年5月25日(含當日)之後受理的按該通知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公積金新政最主要的變化是取消“有過貸款記錄結清仍為2套”的規定。如果住房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且名下無天津房產,第二次使用公積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首付3成),但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後不可再用。
中指研究院天津公司分析指出根據現在的政策,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80萬元,多孩家庭最高可貸96萬元。此次新政實行後,公積金對於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基本與商貸一致。
中指研究院天津公司進一步表示,該政策強調認定首套資格的前提之一為“名下無天津房產”,對於有置換需求的人羣來説,必須“賣一買一”才可享受公積金新政。但1-3月前期天津市場積壓需求已基本釋放完畢,4月天津市場已迴歸平淡模式,據中指研究院數據,4月新房成交95.26萬平米(8738套),環比下降33.94%,二手房成交140.46萬平米,環比下降17.21%。
“5月二手房市場掛牌量持續走高,二手房市場已進入‘買方市場’,賣房週期延長、房屋總價下降這些都將影響置換人羣預期。”在中指研究院天津公司看來,置換需求的釋放面臨較大阻力,新政對置換人羣的作用有限,因此此次公積金新政對於局部市場影響較大,但對整體市場的影響偏弱。
此外,中指研究院天津公司認為,當前首套房貸利率降至歷史最低水平,公積金使用條件放鬆、貸款額度大幅提高,寬鬆的政策環境利好剛需購房者。但目前居民收入及就業預期尚未扭轉,市場預期並不穩固,因此該政策對剛需的刺激效果或許不如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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