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地就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徵求意見:再婚、滿月等酒席一律禁辦
None
據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縣政府網站5月29日消息,晴隆縣精神文明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公開徵求《晴隆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意見和建議的通告。
通告稱,為持續開展濫辦酒席、鋪張浪費、厚葬薄養、低俗婚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等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深入推進移風易俗、文明鄉風專項行動落到實處。結合該縣實際,晴隆縣精神文明辦擬製定《晴隆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現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建議。請廣大羣眾將意見建議於2023年6月5日前反饋至晴隆縣精神文明委員會辦公室。

《晴隆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徵求意見稿)》提出,婚事新辦、喪事簡辦、餘事不辦。**喬遷、訂婚、再婚、滿月、生日、入伍、升學、謝師、祝壽、立碑、店鋪開業等酒席一律禁辦。**一事只能有1個操辦主體,不得一事多人辦,一事多地辦或化整為零,分散辦酒。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全縣幹部職工家庭辦理婚喪事宜需嚴格按程序報備批准方可辦理;一般黨員同志需報黨組織關係所在支部批准方可辦理;廣大羣眾辦理婚喪事宜需報村(社區)紅白理事會批准方可辦理,報備時需説明辦理時長、操辦規模、宴請範圍等。
《晴隆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徵求意見稿)》列出了婚慶標準,倡導文明節儉,婚事新辦,樹立婚姻新觀念,推行簡約婚禮、旅行結婚。反對高價彩禮、高額禮金、奢華婚禮。
1.婚嫁酒席的操辦必須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撫養權的人結婚且結婚雙方達到法定婚齡。
2.結婚酒席時間控制在1天,承辦酒席一餐,單方置辦桌數控制在30(300人)桌以內,雙方合辦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內。
3.不倡導一事多人辦、一事多地辦或化整為零、分散辦。離異父母為子女操辦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辦。
4.提倡“低彩禮、零彩禮”。彩禮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桿,提倡廣大家庭率先示範“零彩禮”、不收取彩禮,抵制高價彩禮,男方家庭送女方家庭彩禮(含物資)不得超過男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總收入;女方送男方家庭陪嫁(含物資)不得超過女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總收入。
5.操辦酒席不收受超過200元的禮金,參與酒席隨禮控制在200元以內。
6.婚車不租借豪華車輛,數量控制在6輛以內,慶典鼓樂隊伍不超過6人。
7.拒絕低俗婚鬧,杜絕惡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在新郎新娘身上亂塗亂畫、往新郎新娘身上拋灑或噴射粉末、汽水、雞蛋、油漆、滅火器等物品,不發生捆綁或脱衣露體等其他造成身心傷害的不良行為。辦理酒席期間不得佔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務設施,不得影響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徵求意見稿列出的喪事標準有5條,分別為:
1.喪葬酒席的操辦必須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負責贍養的鰥寡孤獨親人的喪葬。堂祭對象由《村規民約》或《居民公約》約定。是否堂祭,可由直系親屬(直系親屬較多的鼓勵“合多為一”)根據經濟情況確定,不強迫、不強求、不攀比。
2.倡導農村喪葬停靈時間不超過3天,確因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5天(即從去世到下葬不超過5天),具體按照《村規民約》或《居民公約》約定執行。已實施殯葬改革的鄉鎮(街道),按照《晴隆縣人民政府關於啓動遺體火化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執行。
3.倡導堂祭約人在30人以內,且不收受被約人員的禮品禮金。城區(除親屬外)“隨禮”控制在200元以內,農村(除親屬外)“隨禮”控制在100元以內。堂祭費用控制5000元人民幣以內,糖果祭品不超過3桌。
4.喪葬過程中,不倡導請代哭,不進行低俗文藝、喜慶表演,治喪期間不得佔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務設施,不得影響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不建豪華墓、活人墓,不配陰婚,倡導厚養薄葬、文明祭祀。
5.倡導非親屬不發放孝服孝帕,以免經濟浪費。
晴隆縣政府網站2023年1月30日就曾發佈《晴隆縣關於公佈濫辦酒席舉報電話的公告》。其中列出的舉報範圍包括祝壽、喬遷、滿月、升學等收取禮品禮金的酒席,以及離婚後又復婚收取禮金的酒席。

2022年11月28日,晴隆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布的《晴隆縣關於公佈“濫辦酒席”“低俗婚鬧”舉報方式的通告》稱,除婚嫁酒席、喪事酒席外,過生日、喬遷、滿月、升學、入伍、門面開業等操辦酒席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一律視為濫辦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