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如桂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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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6月9日消息,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陳如桂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如桂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原建設委員會主任、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如桂簡歷
陳如桂,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廣東廉江人,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工程師。
1979.09—1983.08,桂林冶金地質學院物探系地球物理勘探專業學習
1983.08—1986.08,桂林冶金地質學院教師
1986.08—1989.05,中南工業大學地質系應用地球物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9.05—1991.01,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幹部
1991.01—1992.09,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測試技術研究室副主任
1992.09—1992.10,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測試技術研究室主任
1992.10—1998.03,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其間:1995.09—1998.02,中南工業大學地質系應用地球物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1996.08兼任廣東省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8.03—1999.08,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院長、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9.08—1999.12,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1999.12—2000.06,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2000.06—2001.07,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07—2003.05,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廣州正局級)
2003.05—2007.03,廣州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工委書記
2007.03—2010.06,廣州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
2010.06—2011.12,廣州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1.12—2015.09,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5.09—2016.09,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6.09—2017.01,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17.01—2017.07,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07—2017.08,深圳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7.08—,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簡歷自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