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澳門大學一內地博士生意圖行賄導師通過開題報告
None
(觀察者網訊)據澳門特區政府廉政公署官網7月4日消息,澳門廉署接獲澳門大學教授實名舉報,指其博士生意圖行賄以爭取在撰寫論文前需提交的開題報告獲得通過,並確保能順利畢業。

澳門廉署調查後發現,涉案內地博士生獲澳大法學院錄取後,未能按時提交能符合指導教授學術要求的論文開題報告,按校方規定倘學生未能在入學第3年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會被勒令退學。
澳門廉署表示,在限期屆滿前,該指導教授在個人郵箱內,發現自己贈予該博士生的書本內,夾有載着一疊現金的紅色信封。該指導教授隨即聯繫校方行政人員一同約見該博士生,有人承認這些現金是其打算給予指導教授。過去該博士生也曾在入讀澳大後意圖贈予指導教授數千元購物禮券,但被嚴正告誡及拒絕。
澳門廉署指出,該博士生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行賄罪,廉署已把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據其網站介紹,澳門廉署職責包括:開展預防及遏止在公共部門及私營部門發生貪污犯罪及與貪污相關聯的欺詐犯罪的行動;調查及偵查由公務員實施、以及在私營部門發生的貪污犯罪及與貪污相關聯的欺詐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