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牽頭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文本談判成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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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商務部網站7月7日消息,7月6日,世貿組織投資便利化談判召開大使級會議。會上,談判聯合協調人智利駐世貿組織大使博薩和韓國駐世貿組織副代表樸正城發佈聲明,宣佈《投資便利化協定》文本談判成功結束。各方積極認可結束文本談判重要意義,高度讚賞中方在推動談判過程中發揮的引領作用。世貿組織總幹事伊維拉出席會議,中國常駐世貿組織大使李成鋼參加會議併發言。
《投資便利化協定》是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主要規則包括提升投資政策透明度,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促進跨境投資便利化合作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等。該協定將有助於提升全球投資便利化水平,推動全球投資更加順暢流動。

商務部:《投資便利化協定》將對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產生影響
據央視新聞客户端7日消息,《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由發展中成員發起,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世貿組織成員支持,發展中成員貢獻了超過70%的案文提案,作為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投資便利化協定》將有助於提升全球投資監管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進一步提振全球投資者信心,推動全球投資穩定增長。
與此同時,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投資便利化協定》也將對我國企業的對外投資產生影響。
近年來,我國對外投資迅速增長。根據《2021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2021年年末,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達27851.5億美元,分佈在全球190個國家和地區。
投資便利化談判參加方涵蓋歐盟、日本、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亞和尼日利亞等110多個世貿組織成員,覆蓋多數中國投資較多的歐洲、南美、亞洲和非洲國家。
投資便利化協定將簡化參加方投資審批程序,提升投資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為我國企業對外投資提供更多保障。
《投資便利化協定》生效後,將成為參加方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的國際條約義務。參加方應確保其投資監管措施符合其國際承諾要求。如國內企業發現所在國監管機構未履行其條約義務,可向所在國監管部門提出諮詢,提醒其履行該協定規定義務,或將相關情況反饋我國商務部。商務部將視情提出關注,敦促相關成員履行該協定紀律,保障我國企業合法權益。
《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是中國在世貿組織主動設置、積極引領的首個談判議題
據《人民日報》介紹,**中方於2017年4月在世貿組織發起成立“投資便利化之友”,率先提出投資便利化議題,**旨在積極響應業界訴求,提升全球投資便利化水平。作為一項為世貿組織推進全球投資便利化所提供的中國方案,投資便利化議題得到世貿組織成員的廣泛關注和積極響應,截至2017年年底已有中國、阿根廷、巴西等16個世貿組織成員加入“投資便利化之友”。
商務部網站此前消息顯示,2017年5月,中國代表部分世貿組織發展中成員,在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提交議程,發起投資便利化倡議。經過兩年多的籌備和討論,與會各方於2020年9月正式啓動了《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
2022年12月16日,世貿組織成員實質性結束《投資便利化協定》文本談判。《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是中國在世貿組織主動設置、積極引領的首個談判議題,超過110個成員聯署並參與該議題談判。
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李成鋼大使表示,實質性結束《投資便利化協定》文本談判,使我們離在世貿組織和全球範圍內完成第一個投資談判只有一步之遙。這也表明,世貿組織能夠在對商業領域至關重要的議題上取得具體的談判成果。
據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介紹,《投資便利化協定》旨在建立國際規則,在全球範圍內提升投資政策透明度、簡化和加快投資審批程序、促進國際合作。由於受疫情等因素的影響,全球投資已出現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滑坡,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投資便利化協定》將通過改善各成員國內投資環境和可持續投資條款,以及通過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促進投資流動,幫助發展中成員吸引更多外資。
世貿組織其他成員也對中國在《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中的積極貢獻給予積極的評價。
投資便利化倡議共同協調員、智利駐世貿組織代表索菲亞·博薩(Sofia Boza)大使説:“我認為中國在談判中是一個非常主動的成員,在談判中一直非常投入,非常具有靈活性,還貢獻了很多有益的觀點。中國領導了‘貿易便利化之友’小組,因此中國的貢獻是整個談判進程的關鍵。我認為,這是因為中國知道國外投資對經濟增長有多重要,擁有更好的生活質量對人民來説有多重要。中國在談判中的表現是非常積極的。”
投資便利化倡議共同協調員、韓國駐世貿組織代表樸正城(Jung Sung Park)大使説:“由於中國的貢獻,許多發展中成員正在加入投資便利化談判。我認為中國在這次談判中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我希望中國的貢獻在未來繼續下去,以便我們將在不久的將來達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