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搭浮橋收費被判尋釁滋事,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申訴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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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8日消息,關於黃德義尋釁滋事案件,當事人黃德義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訴被駁回後,2023年6月26日,黃德義繼續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對該案立案,目前正在審查中。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嚴格依法辦理好申訴審查相關工作。

據中國之聲此前報道,近日,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橋被判刑的消息引發關注。據瞭解,修橋的組織者名叫黃德義,參與修橋以及收費的人員主要是他的家人。他們在村邊的一條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橋,總投入超過13萬元。為收回成本,他們讓過橋的村民和路人自願交費,費用在1元-10元不等,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過橋也不用給錢。
2018年10月,當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2019年2月,黃德義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後他的三哥以及多位親屬也被採取刑事措施。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人也分別被判刑。
2021年底,黃德義提出申訴。今年3月31日,申訴被洮南市法院駁回。理由是,法院認為,其在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私自建橋攔截過往車輛收費,且受到多次行政處罰,仍拒不改正,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
報道稱,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在洮兒河沿岸。一直以來,村民的生產生活依賴洮兒河,當地村民説,不借助擺渡船等工具,包括振林村在內的附近幾個村落的村民需要繞行幾十公里才能到達河對岸。
黃德義的父親在上世紀70年代,曾造了一隻木船,在洮兒河上擺渡,那時並不收費。90年代末,黃德義和他的三哥造了三條鐵皮船,連接在一起,用於擺渡,收費但並無標準。2014年,他和親友又焊了十三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浮橋。黃德義稱,因為修橋有很多人蔘與,便安排大家輪流去橋上收費,收費標準並無硬性規定,很多附近的村民過橋也不用付費。
對於大家關注的村民過河難等問題,洮南市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近期將在振林村附近建一座便民橋,預計在秋收前建設完成。工作人員還表示,會積極推進境內已列入白城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十四五”規劃的洮兒河大橋項目進度。也會進一步完善交通路網,向上級交通部門提交報告,對振林村附近公路橋架設進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