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資產減值信披不及時等問題,央企華僑城曾經的前三把手被證監局“追責”
张志峰

(文/張志峯 編輯/馬媛媛)7月12日晚間,華僑城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段先念、王曉雯、馮文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決定書》提及的主要內容為公司以前年度未充分評估部分存貨、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資產存在的減值跡象,導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不及時、不充分;部分項目不同報告期未保持會計估計的一致性;部分項目存在存貨跌價準備測算依據不充分的情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
此外,公司有關房地產業務下滑原因的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上述情形反映公司在財務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和《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21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監管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同時,公司時任董事長段先念、總經理王曉雯、時任財務負責人馮文紅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段先念、王曉雯、馮文紅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段先念曾任華僑城董事長。2022年4月7日,華僑城A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段先念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即日起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離任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至此段先念告別在任8年的華僑城。
馮文紅曾任華僑城總會計師。5月5日,華僑城A公告稱,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總會計師馮文紅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馮文紅因工作調動,不再擔任公司總會計師職務,離任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截至5月5日,馮文紅持有公司股份100萬股。
王曉雯則是三人中唯一一位現任高管。其歷任國務院僑辦人事司幹部,華僑城經濟發展總公司審計部副總經理,華僑城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董事,華僑城集團財務金融部副總經理、總裁辦公室行政總監、財務部總監、監事、總裁助理,華僑城房地產董事,公司監事,康佳集團監事,華僑城酒店集團董事長,香港華僑城董事長,華僑城亞洲董事局主席,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截至目前,王曉雯擔任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華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副會長。此外,其直接持有華僑城238.5萬股股份。
財報顯示,華僑城2019-2022年連續四年連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且數額極具擴大,分別為8520萬元、8.49億元、21.24億元和127.05億元。
這也導致企業盈利能力逐年縮減,在各大央企中連年墊底,2022年更是有盈轉虧,且首度虧損額就高達127.67億元。
出人意料的是,及至2023年一季度,華僑城資產突然不再減值,反而回調了5.06萬元;但者仍未能讓企業拜託虧損處境,且是在少數股東淨賺2.09億元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股東仍虧損3.03億元。
也正因此,關於類似房企在2022年之前隱瞞資產減值損失數額,或利用2022年虧損時機過度計提減值損失,以便未來回調,藉此幫助企業快速扭虧為盈的猜測不絕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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