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典:北約峯會前歐盟給拜登送見面禮,意在孤立中國?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劉典】
這幾天大家的目光都被北約峯會吸引住了,可能忽視了這條新聞:
7月10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歐盟-美國數據隱私框架(DPA)的充分性決定,這標誌着因2020年7月歐盟法院判決“隱私盾”框架無效而受阻的跨大西洋數據流動重新恢復。
不得不説,歐盟選擇在美國總統拜登出訪歐洲並參加北約峯會的節骨眼上,把斷開三年的美歐數據“大動脈”重新接上了,也算是給了拜登一份見面禮。
失效的“隱私盾”,美歐數據流動“被斷開的血管”
“隱私盾”協議是2016年歐洲和美國之間簽訂的數據傳輸協議,旨在確保個人數據的保護。然而,2020年7月,歐盟法院宣佈該協議無效,主要是由於對美國政府大規模監控的擔憂,認為這可能侵犯了歐洲公民的數據隱私權。這個判決給歐美之間的數據傳輸帶來了挑戰,因為在新協議出台之前,歐洲公司無法合法地將數據傳輸到美國。

在判決後,美國和歐洲開始尋找解決方案。美國與歐盟展開談判,以解決數據隱私保護的分歧並制定適當的數據接入規定和隱私保護措施。歐盟則修訂其《標準合同條款》,以明確規定跨境數據傳輸的合規性要求。
為了解決問題,歐盟和美國在2022年3月宣佈建立了新的框架,稱為“隱私盾2.0”。在這個框架下,美國公司可以在滿足新的要求和監管下,在美國和歐盟之間自由傳輸個人數據,這意味着他們可以在法律約束下進行海外業務,降低了法律風險。
然而,新框架也帶來了挑戰。美國公司需要確保其數據處理和傳輸活動符合新框架的要求,增加了合規成本。此外,雖然“隱私盾2.0”能規範跨大西洋的數據流動,但無法完全消除數據流動中的隱私風險。
“隱私盾2.0”可能推動美歐數字貿易發展並有助於全球數據治理框架的塑造。然而,隨着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需求的提高,該框架需要不斷調整和完善,以適應複雜多變的數據安全環境。儘管“隱私盾2.0”的推出並未立即解決所有問題,一些觀點認為,除非美國進行實質性改革,否則新框架可能面臨法律質疑,重蹈覆轍。因此,在未來仍需進一步努力以解決數據傳輸的限制問題。
美國重新疏通跨大西洋數據“大動脈”的戰略考量
7月10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後,拜登隨即通過白宮官網發佈聲明,歡迎歐盟委員會對歐盟-美國數據隱私框架的充分性決定。聲明稱這“是美國和歐盟多年緊密合作的結果,也證明了我們建立在共同的民主價值觀和對世界願景上的跨大西洋關係的強大力量。這個決定體現了我們對強大數據隱私保護的共同承諾,併為我們兩國和兩岸企業創造了更多的經濟機會。”“隱私盾2.0”的通過,意味着了美國與歐洲數據通道的再次打通,更深層次來看,是美國全球跨境數據戰略的一次重要進展。
從歷史角度來看,美國與歐洲的跨境數據政策有着很大的差別。美國基於商業利益導向主張數據跨境自由流動,儘管面臨數據隱私和安全的問題,美國的立場依舊堅決,採取了一些配套管理措施。藉由這些政策推動了數據在全球範圍內的廣泛流動,從而推動了數字經濟的發展,並在全球數據政策中形成了先發優勢。
而歐盟在數據保護方面引入了嚴格的規定,如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及之後演變而來的《數字市場法》、《數字服務法》和《數據法》,要求處理歐盟公民個人數據的機構,無論其位於何處,都需遵守GDPR。
歐盟對於個人數據保護的重視非常明顯,而這方面的強調反映在其對跨境數據傳輸的明確規制上。通過引入一系列複雜的批准程序和高標準的充分性認定,歐盟下定決心對跨境數據流動進行更嚴格的控制。但這種政策可能對數據的自由流動產生障礙,限制了全球數據交流,對本國數字產業發展也產生了不利影響。
從歐美兩個經濟體在數據力量上的分析,可以很容易理解兩國的政策差異。美國的數據戰略通過提倡數據自由流動,儘可能多地獲取、掌控全球數據資源,擴大本土企業在商業、技術方面的先發優勢。歐盟的數據戰略則是通過設立一系列關於數據保護的標準與跨境傳輸的規範,收回本土數據市場的主導權,同時提升自身在全球數據治理規則體系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
因此,通過化解與歐盟數據跨境規則層面的潛在衝突,將大西洋數據傳輸“大動脈”重新連接,對美國來説既是利好也存在挑戰。對於像Meta這樣的科技巨頭來説,“隱私盾2.0”的復興可能會成為法律盾牌,消除進一步監管罰款和潛在運營中斷的風險。同樣,像谷歌和亞馬遜這樣的公司,包括谷歌分析和MailChimp等服務,更新的框架顯然影響了他們跨越國際邊界傳輸數據的能力。為了減少與數據傳輸相關的法律模糊性,提高運營效率並確保符合全球隱私標準,這些公司必須適當響應修訂後的框架。
另一方面,擬議的歐盟-美國數據隱私框架為中小企業帶來了各種運營和戰略挑戰。中小企業佔所有企業的近90%,其中相當多的企業依靠跨大西洋數據傳輸來佔領國內和國際市場。修訂後的法規要求組織在開始向第三國傳輸數據之前進行傳輸影響評估,這也導致企業在確保遵守和解碼新規則方面所承擔的成本增加。
從這些角度來看,未來歐美的數據跨境將是競爭和合作並存,但總體上來説,仍然是美國重塑全球數據治理體系的一次勝利。跨境數據流動是數字貿易裏最核心的規則,而掌握了跨境數據流動的規則就掌握了未來數字生態的核心管道。
一直以來,美國都在不遺餘力的推動由其主導的國際跨境數據規則,今年6月8日,美國總統拜登與英國首相蘇納克在白宮會談後,共同發佈《大西洋宣言:21世紀美英經濟夥伴關係框架》,宣言中雙方承諾建立美英數據橋(U.S.-UK Data Bridge),以促進兩國之間的數據流動,同時確保強有力和有效的隱私保護。
此外,也有一些國家積極參與到美國的全球跨境數據傳輸的行動中,比如印度總理莫迪訪問美國期間,美印聯合聲明中提到了與美國的數據傳輸問題。另外美國正在與巴西和印尼等國在數據跨境問題上進行的多邊談判,都顯示了美國對建立全球數據傳輸機制的決心。並且,這些努力正取得顯著的成效,美國主導下的數據全球治理新體系正在形成。

全球數據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這場全球數據資源戰略主導權之爭,中國不能缺席
全球的數據傳輸格局正在經歷重大的變化,其中歐盟和美國發揮了關鍵的協同作用。新的數據傳輸機制的建立,彰顯了美國在推動與歐洲之間的數據傳輸方面的戰略野心。其目標是掌控全球範圍內的數據流動,特別是在歐美關係的背景下,既關乎保護和推動美國私營部門的發展,也關乎美國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領導地位。
這場全球數據資源的戰略主導權之爭,也給中國敲響了警鐘。中國當前數據戰略的主要側重點在於保障數據主權和數據安全。然而,全球數據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歐美間新數據框架的出現,表明他們正試圖通過建立合作機制來管理數據流動,而非僅限於自身的數據主權,這種變化可能會對中國的當前數據戰略產生重大影響。
在全球競爭的角度看,完全以數據主權和數據安全為主要考量的數據戰略,可能將不完全適應中國將要面臨的全球數據新競爭格局,需要形成統籌數據發展與安全的新政策框架,解放數據生產力。如何做好數據安全與發展的平衡關係,是全球各主要經濟體共同面對的問題,面臨國際形勢的新變化,需要我們從促進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提升全球數據資源配置權的高度來思考中國數據戰略的未來發展方向。
從國內政策的角度來看,中國的跨境數據政策正處在一個調整和優化的過程中,需要探尋出在維護數據流通的同時如何實現數據安全的平衡點。這是中國在全球數字經濟秩序中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展現大國擔當的必經之路。數據戰略不僅需要考慮數據收集和保護的問題,而且需要考慮如何利用數據帶來的機遇。這涉及到如何有效地在全球範圍內共享和使用數據,以使經濟得以發展和創新。
從“數據二十條”到《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我們越來越能看到黨和國家在推出大力發展數字經濟的具體政策議程。有關部門分別在涉及跨境數據發展和安全領域出台了大量相關的政策和意見,尤其是在今年的機構改革中首次設立了國家數據局,為未來統籌國家數據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具體的跨境數據操作上,也進行了很多試點性操作。今年6月2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簽署了《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在國家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了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規則,旨在促進該區域的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實現高質量發展。
參考相關政策思路,未來中國可以通過“數據特區”試點,探索跨境數據流動機制。在過去改革開放的四十多年裏,在面對新機遇、新挑戰的過程中,我們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實驗方式——經濟特區。同樣的,面對未來的數字時代,同樣也可以用“數據特區”的方式,探索道路,總結經驗教訓,先試點後推廣,那麼在跨境數據流動領域,建立合適的“數據特區”就成為了未來的可行性方案之一。
在全球數據競爭的背景下,加強我國在數據領域的應對能力,提升國際數據影響力,成為了必須面對的任務。我們應積極制定數據戰略和政策,推動數據安全和數據治理的發展,以保護國家的核心利益和人民的權益。同時,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全球數據治理體系,促進各國共享數據紅利,實現互利共贏的發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未來數據驅動的世界中保持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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