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情報顧問團承認:監控境外非美國人確實侵權,但卻是不可或缺的工具
熊超然
【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據美聯社、《紐約時報》當時時間7月31日報道,美國總統拜登的一個顧問團當天發佈一份報告,建議限制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使用一個有爭議的、未經授權的監控項目來搜尋美國人的信息,但該顧問團也敦促美國國會議員延長對該項目的法律授權。
法新社則報道稱,該顧問團雖然承認允許美國情報機構監視世界各地的非美國人存在爭議,違反了監控權,但卻又堅持認為這項名為《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的計劃至關重要,且絕對不能放棄。
目前,拜登政府正試圖獲得美國國會支持,以根據《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保留監視權,該條款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到期。

資料圖: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大樓 圖自澎湃影像
據報道,這個顧問團名為“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President’s Intelligence Advisory Board),由擁有安全許可的普通美國公民組成,其中一些人是前政府高級官員。該委員會在當地時間7月31日公佈的一份長達39頁的報告中,提出了他們的建議。
該顧問團建議,在不涉及外國情報的刑事調查中,禁止FBI在尋找有關美國人的證據時,搜索被截獲信息的數據庫。不過,根據其建議,FBI仍可以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調查中進行此類搜查。
法新社稱,該顧問團建議修訂《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但明確表示,這項在2011年“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所推出的監控計劃,“對於美國國家安全依然是不可或缺的”。根據《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FBI等美國情報機構可以在無須法院授權的情況下,對美國境外的非美國人進行電子監控,包括查看電子郵件。
美聯社稱,目前《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的有效期即將到期,白宮正敦促美國國會延長有效期。美國情報官員聲稱,該條款允許調查所謂“中國和俄羅斯的間諜活動”、“潛在恐怖主義陰謀”以及及其他威脅,但也觸及到了美國公民和企業的通訊信息。對此,圍繞FBI的一系列情報操作失誤以及是否延長該條款有效期等問題,美國兩黨正在國會展開激辯。
委員會在其報告中説:“不幸的是,自滿、缺乏適當程序以及702條款龐大的監控數量,導致FBI不恰當地使用了702條款授權,特別是針對美國人的調查。”該顧問團建議修訂702條款和“重振系統”,以改善該條款的使用方式。
“沒有證據表明FBI出於政治目的故意濫用這些權力。”該顧問團也替FBI作了辯護,聲稱迄今為止通過702條款收集到的數百萬條信息彙總,只有區區三條信息涉及“蓄意不當行為”,並警告稱,若廢除《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可能會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嚴重的情報監督失敗之一”。

資料圖: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 圖自澎湃影像
路透社今年5月19日曾報道稱,根據當天公佈的一項裁決,美國涉外情報調查法院認定,FBI多年來在美國的外國情報數據庫中非法搜索信息27.8萬次,其中包括涉嫌犯罪的美國人信息。報道稱,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ODNI)公佈了涉外情報調查法院的這項裁決。
該法院表示,這些搜索發生在FBI對美國犯罪事件——包括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騷亂、2020年喬治·弗洛伊德被殺引發的抗議活動等調查過程中。
法新社介紹稱,《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於2008年在美國國會獲得通過,並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共和黨的支持而獲得了兩次有效期延長。
此前,民主黨人和公民自由活動人士長期以來都反對該條款,但目前這一批反對派的核心人士卻是以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為首的共和黨人。特朗普計劃在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中“東山再起”,但如今他卻又“官司纏身”,特朗普認為,FBI對他及其支持者存有所謂的“政治偏見”。
《紐約時報》則援引一名白宮官員稱,對於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提出的建議,白宮方面尚未決定是否接受,但正在研究該顧問團的工作和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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