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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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民法院抓實公正與效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農根表示,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爭,有力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給當事人一個“説法”,給社會公平正義一個交待。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讓司法迴歸本源、捍衞公平正義。
例如,在張某訴上海地鐵某運營有限公司、某保安服務公司健康權糾紛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檢人員安檢被阻攔倒地受傷,期間,安檢人員沒有使用暴力也沒有其他過激行為,阻攔原告進站系履行安檢職責的正當行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缺乏依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本案明確不遵守公共場所管理秩序,引發自身損害者,應當對損害後果承擔相應責任,正當履行職務者不承擔責任,真正落實、落細黨中央提出的“讓遵法守紀者揚眉吐氣,讓違法失德者寸步難行”的社會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