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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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佈”微信公眾號8月7日消息,深圳市發佈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據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實現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平等保護,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定本方案。
在“推進規範文明監管執法”的任務部分,深圳提出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採取教育提醒、勸導示範、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