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宏軍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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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8月14日消息,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宏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郝宏軍簡歷

郝宏軍,男,漢族,1962年12月生,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曾任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等職務。
2016年6月任大連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8年1月任大連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2019年12月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
2020年01月,遼寧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遼寧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01月,遼寧省大連市政協主席。
(簡歷自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