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他信被判三項罪名成立,判處八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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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泰國公共電視台(PBS)報道,泰國最高法院於8月22日宣判,泰國前總理他信三項罪名成立,被判處8年監禁。
據泰國PBS報道,他信總計三項罪名成立,涵蓋三項不同的案件:濫用職權和瀆職、非法命令國有銀行發放外國貸款以及通過代理人非法持有股票。
2008年,他信在泰國進出口銀行向緬甸政府提供40億泰銖貸款案中濫用職權,利用該貸款為自己家族擁有的一家電信公司購買設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他信被指控在擔任總理期間,違規發售私彩,最高法院判定他犯有職務瀆職罪和違反總理道德行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他信利用代理人非法持有泰國電話特許經營商股份Shin Corp的股份,泰國法案禁止政府官員持有國家承包商的股份,判處他信有期徒刑5年。三項罪名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時間為8年。
此前,8月22日上午9點,他信乘坐私人飛機成功降落泰國廊曼機場,自2008年以來首次回到泰國。
據法新社報道,在抵達後,他信向泰國國王的畫像鞠躬致敬,並向聚集在廊曼機場的數百名支持者揮手致意,上午10點,泰國警方將他信拘留並護送到泰國法庭。法院下達收監執行通知書後,他信將被曼谷特別監獄收監。
此外,8月22日也是泰國國會舉行第三輪總理選舉投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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