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縣:提倡適齡婚育,給予女方25週歲及以下初婚夫婦1000元獎勵
None
據“常山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近日印發《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其中,初婚補貼政策方面,提倡適齡婚育,對於在該縣雙方均為初次結婚登記且女方年齡在25週歲及以下的夫婦(至少一方為常山户籍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申報期限為結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

常山縣生育支持配套相關政策部分如下:
一、輔助生育補助政策
1.政策內容
依法實施人類輔助生殖生育成功的家庭給予補助自費部分的50%,補助每户每次最高限額為3萬元。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生育行為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
(3)經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評估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
(4)《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衢委發〔2023〕5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3月16日零時起),依法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且生育成功的家庭;
(5)新出生子女需落户常山縣內;
(6)未重複享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輔助生育補助。
二、育兒補貼政策
1.政策內容
在縣內醫療機構生育的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縣的家庭每年分別給予5000元、10000元育兒補貼,直至子女滿3週歲止(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週歲計算,下同)。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衢委發〔2023〕5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3月16日零時起),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縣內醫療機構生育且新出生子女落户常山縣內。
(4)擬申報補貼子女年齡在0-3週歲(36個月)以內。
三、托育補貼政策
1.政策內容
在縣內托育服務機構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別發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補貼。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一孩、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縣內托育服務機構入托且入托滿4個月;
(4)入托子女年齡在0-3週歲(36個月)以內。
四、生育三孩女性婦科免費體檢政策
1.政策內容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生育三孩女性,可享受每年一次婦科免費體檢。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中共常山縣委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常委發〔2023〕7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女性。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新出生子女落户常山縣內;
(4)生育三孩的女性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五、三孩家庭子女免費課後服務政策
1.政策內容
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費享受當地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組織的課後服務。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常山縣户籍;
(2)《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衢委發〔2023〕5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3月16日零時起),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申報方式
(1)申報。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學生向學校提交課後服務免費申請,學校彙總三孩家庭子女相關信息。
(2)審核。教育部門彙總三孩家庭子女名單,並調取衞健部門生育信息進行線上審核。
(3)減免。教育部門根據審核確認三孩家庭子女名單和當年課後服務收費標準,計算所需減免經費。相關減免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列各學校預算或給予補助。三孩家庭子女無需再支付相關課後服務費用。
4.實施時間
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
5.其他
如上級政策規定高於本標準,按上級政策執行。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六、第三孩子女入學政策
1.政策內容
第三孩在學位有空餘的情況下,可不受學區限制,按家長意願在縣內選擇入園、入學。
2.政策説明
適用幼兒園、小學階段。
第三孩可不受學區限制,按家長意願在縣內跨學區選擇學校進行報名。錄取時按照以下細則實施:
(1)意願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時,予以錄取。
(2)意願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雙(多)胞胎:如意願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則將雙(多)胞胎採取一人一號,如果只搖中雙(多)胞胎中的其中一人,另外一人則相應增加總體招生計劃數予以錄取。
(4)錄取在同一所小學、幼兒園的雙 (多) 胞胎適齡兒童,可依申請編入同一個班級。
3.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常山縣户籍;
(2)《中共常山縣委 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委發〔2023 〕7號)正式印發(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出生,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4.申報方式
根據每年縣教育局提供的報名方式進行申報(具體以教育局招生公告為準)。
5.其他
如上級政策規定高於本標準,按上級政策執行。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七、托育服務專業學費報銷政策
1.政策內容
對就讀托育服務專業取得大專以上學歷,並在常山縣從事托育工作滿三年的常山户籍對象(包括外地户口遷入常山的對象),學費報銷50%。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中共常山縣委 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常委發〔2023〕7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取得托育服務專業大專(具體由教育部門認定為準)以上學歷;
(2)持常山縣户籍(包括外地户口遷入常山人口);
(3)擬申報人員為: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後並在常山縣從事托育工作連續滿三年及以上的。
3.實施時間
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
八、初婚補貼政策
1.政策內容
提倡適齡婚育,對於在我縣雙方均為初次結婚登記且女方年齡在25週歲及以下的夫婦(至少一方為常山户籍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女方是25週歲及以下;
(3)男女雙方均為初婚對象;
(4)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在常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申報期限
結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
九、免費乘車政策
1.政策內容
對於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父母及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可以免費乘坐縣域範圍內的城市、城鄉公交。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中共常山縣委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常委發〔2023〕7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出生,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滿16週歲的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
3.申報方式
(1)申報途徑
線下申報:符合條件的家庭向縣交通運輸局公交辦理窗口進行申報。
(2)申報材料
通過出示夫妻雙方户口本、《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免費乘坐公交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擬申報補貼子女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3)申報流程
①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只需申報一次,後續無需重新申報,子女身高1.3米及以下兒童無需申報即可享受免費乘車,子女身高1.3米以上需進行申報,滿16週歲後自動停止享受免費乘車政策。
②受理及審核確認。縣交通運輸局公交辦理窗口根據“衢州市生育信息核驗平台”核驗通過的結果,進行現場審核,審核通過後的申報對象即可享受免費乘車政策。
4.其他
如上級政策規定高於本標準,按照上級政策執行。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十、免票遊景區政策
1.政策內容
對於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父母及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可以免費遊覽縣內國有景區。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常山縣户籍;
(2)《中共常山縣委 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常委發〔2023〕7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出生,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3.免費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家庭,父母及其未滿16週歲的子女,憑身份證和户口本原件,可以免費遊覽縣內三衢石林和梅樹底兩個國有景區(後續如有新增國有景區,另行公佈)。
4.其他
如上級政策規定高於本標準,按上級政策執行。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規定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十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補助政策
1.政策內容
按政策生育的第三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助,直至孩子滿18週歲。
2.政策對象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出生子女為常山户籍且參保在常山縣內。
(2)《中共常山縣委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山縣優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常委發〔2023〕7號)正式印發後(2023年6月19日零時起)出生,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對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養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