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報告:近年來有數十萬人遭犯罪團伙拐賣到東南亞被迫從事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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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當地時間8月29日,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在一份報告中稱,近年來,東南亞有數十萬人遭犯罪團伙拐賣,被迫參與各類網絡犯罪活動,包括“殺豬盤”、加密貨幣詐騙和非法賭博。
報告稱,受害者面臨一系列嚴重虐待,包括酷刑、任意拘留、性暴力、強迫勞動和其他侵犯人權的行為。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的報告封面
報告援引“可靠的消息來源”稱,緬甸至少有12萬人被迫從事網絡詐騙,柬埔寨有約10萬人。東南亞其他國家也被確定為主要目的地國或過境國,包括老撾、菲律賓和泰國,據信也有數萬人參與其中。
犯罪團伙主要針對失業人員下手,以提供工作為由,“招募”他們參與犯罪行動。據稱,東南亞各大詐騙中心每年的收入高達數十億美元。
據介紹,被拐賣去從事詐騙的人多數是男性,同時大多數受害者並非人口販運發生國的公民。許多受害者接受過良好教育,甚至部分擁有研究生學位,懂電腦,會説多種語言。
報告稱,遭到拐賣和其他侵犯人權行為的受害者被錯誤地認定為罪犯,非但沒有得到保護或救助,反而面臨刑事起訴或移民處罰的風險。“被脅迫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在被迫犯罪的同時,還要忍受非人道的遭遇。他們是受害者,他們不是罪犯。”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沃爾克-蒂爾克(Volker Türk)説。
近日,中科院博士張某(化名)被困緬甸一事備受關注。刑辯律師、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鄧祥瑞告訴澎湃新聞,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犯我國刑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定罪處罰。如果張某確實是被逼迫參與了詐騙活動,屬於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脅從犯,應當按其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宋行健告訴澎湃新聞,如果張某參加了境外電信詐騙犯罪組織,在境外實施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他回國之後,其行為性質會被認定為詐騙罪。
日前,緬甸商務部長昂乃烏在接受鳳凰全球觀察團採訪時首次回應緬甸詐騙問題,他聲稱,緬北電詐問題並沒有媒體報道的那麼嚴重,“國際輿論中包含很多虛假新聞,只有真的來了緬甸才能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