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新規出台後,近70家公司宣佈股東提前終止減持
邹煦晨好好写稿

【文/觀察者網 鄒煦晨 編輯/呂棟】
被部分媒體稱為“史上最嚴”的減持新規出台後,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也被眾多媒體稱為“大基金”)也提前終止減持計劃。
截至2023年9月1日午盤,觀察者網根據東方財富數據初步統計,8月27日後已經有68家上市公司公告股東提前終止減持。而整個7月份也才26家,且部分涉及短線交易。另外,整個6月份也才21家。

提前終止減持摘要,數據來源:滬硅產業公告
8月31日晚間,市值超500億元的滬硅產業發佈公告稱,公司股東大基金根據證監會8月27日發佈的《證監會進一步規範減持股份行為》的相關要求,並結合自身情況和對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決定提前終止本次減持股份計劃。
此前,滬硅產業曾於6月8日公告稱,大基金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不超過8194.98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3%。
根據這些信息進行梳理:
①證監會公告顯示,“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淨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雖然截至8月31日,滬硅產業不存在破發或破淨情形,但其上市至今的3年多時間中,沒有進行過現金分紅。
所以滬硅產的條件適用該規定。
②滬硅產業雖無控股股東及實控人,但滬硅產業2023年中報顯示,截至6月30日,大基金為滬硅產業第一大股東,直接持股比例為20.76%。
根據證監會公告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為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執行。
所以大基金屬於該情況。
這裏可能有人會問,證監會的限制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雖然集中競價被禁,但大宗交易似乎不是在二級市場中進行。
這裏要提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該規定顯示,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或者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摘要,數據來源:證監會
從案例來看,東方時尚控股股東於8月28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340萬股。8月30日,上交所向東方時尚發出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也是8月30日,東方時尚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資公司”)告知,之前投資公司大宗交易減持的行為,違反了《證監會進一步規範減持股份行為》相關要求,主要系投資公司對相關要求理解不準確。投資公司在認真學習相關要求後,立即停止了減持。投資公司承諾將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儘快購回已減持的340萬股,並在今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範自身交易行為。

東方時尚控股股東承諾購回摘要,數據來源:東方時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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