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橋:兩高管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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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四川路橋在上交所發佈《四川路橋關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及其他事項的公告》:
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於2023年9月3日從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陳良春及副總經理張建明的家屬獲悉,陳良春、張建明在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中,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上述高管人員的職責由其他管理層代行,預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本公司承建的沿江高速JN1標段項目於2020年10月開工,目前已完成進度約80%,項目合同金額約16億元,佔公司總體營收比重較小。公司其餘項目在開展全面安全檢查的同時正常推進。
公司對本次災害不幸遇難者表示沉痛悼念,對遇難者及失聯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公司積極開展救援和善後相關工作,並將按照規定及時履行後續信息披露義務,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