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反思金陽山洪災害:充分認識“最大的教訓就是沒有深刻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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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省政府8月30日發佈會通報金陽縣“8.21”山洪災害存在瞞報謊報失聯人數的情況後,當地已連續召開會議,反思、汲取教訓。

四川金陽“8·21”山洪災害救援現場。 新華社 資料圖
據《四川日報》報道,9月4日,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黃強主持召開省長辦公會,檢視檢討防汛減災救災和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報道稱,黃強指出,此次金陽山洪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發生謊報瞞報失聯人數嚴重問題,反映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不到位,暴露出抓防災救災和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不深不實的突出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單位安全避險意識樹得不牢、責任沒有壓緊壓實、安全監管有漏洞、追責問責寬鬆軟、對苗頭性問題不敏鋭、掌握真實情況不及時,教訓特別深刻。全省必須舉一反三、全面整改,確保今年平安度汛,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黃強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從政治上看待安全問題和經濟工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發揮黨的領導這個國有企業最大優勢,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學黨章明黨規守黨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匡正“三觀”,扛牢各方安全責任,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要深刻汲取近年來災害事故教訓,堅決避免重蹈覆轍。**充分認識“最大的教訓就是沒有深刻汲取教訓”,做到真重視、真落實、真督查、真問責,着力從根本上排查安全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堅持向下向下再向下,切實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每位從業人員,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能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打好防災減災人民戰爭,充分利用電話短信、高音喇叭、敲鑼打鼓等多種方式,確保預警預報信息第一時間傳遞到工棚到人並形成轉移避險信息反饋閉環;對明顯違法違規佔用河道及行洪通道的工程營地立即關停遷建,對暫不具備條件的及時制定方案並有序遷建;抓住落實主體責任“牛鼻子”,進一步健全制度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處理一批、警醒全省,加快形成“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安全工作氛圍。
此前,8月30日晚,四川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金陽縣發生山洪災害,造成多人傷亡和失聯,教訓極其深刻,特別是還出現有關人員涉嫌瞞報謊報失聯人數的情況,影響極其惡劣。出現這樣的情況,給全省發展大局添了亂,造成工作上的被動局面。這也説明有的單位和地方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不到位,對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置若罔聞,“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的避險意識沒有牢固樹立起來,抓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還浮在面上、存在不少漏洞短板。
8月31日,全省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成都召開。省委書記王曉暉指出,四川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之地,近段時間以來全省各類地質災害和安全生產事故有所抬頭,特別是8月21日凌晨,涼山州金陽縣發生山洪災害造成多人傷亡和失聯,令人十分痛心、教訓十分深刻。特別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還出現有關人員涉嫌瞞報謊報失聯人數的情況,情節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
涼山州金陽縣地處金沙江之北,平均海拔2000多米,這裏的江段上接白鶴灘,下聯溪洛渡兩個中大型電站。8月21日凌晨,金陽縣受短時強降雨影響暴發山洪,位於金陽縣境內蘆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團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部鋼筋加工場民工駐地板房被沖毀。
金陽縣“8.21”自然災害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在8月21日發佈通報稱,經初步核查,該自然災害發生在該縣蘆稿鎮燈廠村沿江高速JN一標段項目建設工地,工地共有人員85人,截至21日13時30分,成功搜救79人,其餘人員正在搜救中。
但在8月30日,四川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透露,經排查梳理,災害發生時工地上總人數遠超85人。
發佈會上介紹,災害發生前,根據天氣預報和暴雨預警,防汛應急等相關部門對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進行多次預警和調度,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值班人員等均確認反饋,但並未按照要求及時組織人員避險轉移。災害發生後,金陽縣、涼山州先後啓動三級防汛應急響應,四川省啓動四級防汛應急響應。省委、省政府第一時間對搶險救災作出部署,省防指立即組織應急管理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趕赴現場,會同屬地開展搶險救援,累計投入各類救援力量2000餘人,對蘆稿林河道、金沙江水域、交通幹道、沿河山林等開展拉網式搜救。經搜救,於8月23日、24日、27日打撈上岸4具遇難者遺體。
“隨着搜救和核實工作的不斷深入,發現項目施工企業上報失聯人數存在疑問。”發佈會稱,省級層面立即成立涼山州金陽縣“8.21”山洪災害重大人員失聯調查處置領導小組。公安機關依法傳喚調查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部及勞務公司相關人員,同步開展查證走訪、數據分析等工作。加強與雲南、貴州有關方面協同配合,組織精幹警力實地詢問核查。經排查梳理,災害發生時項目工地內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險,4人遇難、48人失聯。
調查取證已發現,沿江高速JN1(金寧一)標段項目部及勞務公司劉某等5人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等5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全力開展案件偵辦。
(澎湃新聞記者 蔣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