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嶽麓警方:打傷學生老師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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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嶽麓公安”消息,9月7日傍晚,嶽麓公安發佈通報,一小學教師致學生額部受傷,已被刑事拘留。以下為公告全文:
9月6日下午,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教師宋某明(男,40歲)在組織課後服務時致一名學生額部受傷。接警後,公安機關立即全面開展調查取證。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嶽麓公安分局

7日早些時候,湖南湘江新區教育局微信公號“湘江新區教育”發佈有關網傳老師打傷學生頭骨的情況通報,稱對該校黨總支書記和涉事教師宋某明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

此前,9月7日,長沙市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一家長在社交平台上反映稱,自己的孩子在教室內被老師打傷,經過5個小時的開顱手術,才將被打碎的頭骨和異物取出。長沙市嶽麓區教育局回應稱,正在關注,也在積極地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