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申請華為這項專利無效,結果公佈了

最近半年多,小米相繼對華為四項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現在部分審查結果已經可以公開查到。
9月10日,觀察者網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發現,該局近期公佈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顯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小米提出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進行了審查,涉及的是華為專利“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設備”(下稱:專利1,2010年申請)。
這份決定書用20多頁的篇幅詳細列舉了審查過程,最後提到“請求人提出的全部無效理由均不成立,維持201010137731.2號發明專利權有效;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根據專利法第46條第2款的規定,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除此之外,小米今年還對華為另外三項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分別是“發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裝置”(下稱:專利2,2007年申請)、“一種獲取全景圖像的方法及終端”(下稱:專利3,2013年申請)和“一種鎖屏方法及移動終端”(下稱:專利4,2014年申請)。
觀察者網用同樣的方式查詢發現,國家知識產權局曾在今年7月31日對專利2發佈了《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但圖像文件無法查看,不過這項專利目前的法律狀態仍為“專利權有效”;專利3和專利4尚不能查到相關審查文件,不過這兩項專利目前同樣處於“專利權有效”狀態。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此次小米和華為的專利糾紛,還要追溯到今年1月。
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發的公告,2023年1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請求人華為提出的被請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項中國專利的案件,涉案專利就是前述四項專利。按當時的分析,專利1和專利2可能涉及4G/LTE技術,屬於標準必要專利,專利3和專利4涉及手機照相和解鎖技術,屬於非標準必要專利。
隨後兩家公司發佈了類似的聲明:雙方就專利許可在積極談判;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華為和小米雙方均認為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於促進創新和公眾利益,並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
但此後小米方面相繼對華為提出的四項涉案專利發起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受理後分別於5月19日、5月22日、6月19日和7月21日對這四項請求進行了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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