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要求取消“推翻選舉案”主審法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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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11日,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提出一項動議——要求取消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Chutkan)審理指控其涉嫌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的刑事案件的資格。
據此前報道,特朗普因涉嫌密謀顛覆2020年大選結果而被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指控犯有四項重罪,包括共謀欺詐國家、串謀妨礙政府程序、妨礙或企圖妨礙官方程序以及陰謀侵犯公民權利。此前公開的起訴書並沒有具體指控特朗普對1月6日的襲擊負責,但聲稱他利用騷亂試圖阻止國會議員認證選舉結果。
在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的競爭日漸升温之際,特朗普已面臨四起刑事案件,但他對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認罪,並將這四起刑事起訴都描述為“出於政治動機的企圖”,稱起訴他的目的是阻止其重新在白宮掌權。

資料圖:法官塔尼婭·丘特坎(左)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中)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右) 圖自視覺中國
特朗普8月6日曾在社交媒體中表示,“我不可能在‘指定’法官的情況下得到公平的審判,”並補充説,他計劃要求地區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Chutkan)迴避,並更換該案的審理地點。
特朗普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辯稱,丘特坎此前的聲明似乎提到了他在2021年1月6日他(特朗普)的支持者襲擊美國國會大廈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這引發了人們對她在此案中公正性的質疑。
該法庭文件引用了丘特坎2022年在“國會大廈騷亂事件”被告的量刑聽證會上發表的言論。她在聽證會上表示,騷亂者的動機是“對於某個人的盲目忠誠,並且,這個人至今仍然逍遙法外,”此前一部分被告辯稱他們認為自己正在做特朗普希望(他們)做的事情。
特朗普的律師稱,這一評論表明該法官認為特朗普“應該受到起訴和監禁”。
特朗普的律師寫道:“儘管丘特坎法官可能真心打算給特朗普總統一次公平的審判,並且(她本人)可能相信她可以做到,但無論如何,她的公開聲明都不可避免地玷污了這些訴訟程序。”
據信,自丘特坎被分配到華盛頓聯邦法院主持“推翻選舉案件”以來,這位法官頻繁地遭到特朗普的批評。據美聯社報道,上週,特朗普在真實社交(Truth Social)上猛烈抨擊這位法官“具有高度黨派色彩”,並公開質疑丘特坎能否保持公正。
據此前報道,丘特坎當地時間8月28日宣佈,將於明年3月4日開始審理前總統特朗普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一案。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天距離傳統上明年大選年的“超級星期二”(Super Tuesday)只有一天。明年3月5日的“超級星期二”,可能是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競選的決定性時刻,屆時從緬因州到加利福尼亞州的各個州將舉行提名競選。當前民調顯示,特朗普遙遙領先於他的黨內競爭對手。
路透社報道稱,法官丘特坎的這一決定意味着,特朗普在競選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以及在2024大選中與民主黨籍總統拜登競爭期間,可能要接受至少三起單獨的刑事案件審判
此前,特朗普律師團隊此前曾要求於2026年4月開始審理該案。特朗普律師團隊認為,“從法學角度而言,該案在美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並且檢方提供了超過1200萬頁的材料,需要“充足時間審閲如此大量的證據”。
但丘特坎表示,他們不需要那麼長時間來準備。“不管特朗普的日程安排如何,他都必須讓審判日期如期進行。”
特朗普曾表示,他將會就審判日期提出上訴,但法律專家表示,在判決達成之前,不能對日程安排的決定提出上訴。特朗普的律師則表示,他們將遵守丘特坎的日程安排。
不僅如此,該法官還警告特朗普不要試圖影響該案的潛在證人,引發了特朗普的不滿。
在2021年,特朗普被指控試圖向調查國會大廈襲擊事件的美國眾議院委員會隱瞞他的白宮記錄。在這場民事訴訟中,查特坎做出了不利於特朗普的判決,並在判決書中寫道“總統不是國王,原告也不是總統。”
此外,丘特坎在審理“國會大廈動亂案”的騷亂者時,經常判處比司法部檢察官建議的更嚴厲的監禁刑罰,使得這位法官陷入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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