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交通局下屬企業頻繁中標該局項目,金額超10億元?紀委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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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黃河記者接到知情人爆料,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頻繁中標該局路橋建設項目,質疑其有失招標公平性。該爆料人表示,自2018年至今,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累計公示公路施工、養護、改造等40條中標公告,其中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兩家企業合計中標27次,累計涉及項目金額超10億元。而依據相關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對於知情人反映的上述情況,日前,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新黃河記者稱,上述兩家涉事企業參與該局招投標項目符合規定,沒有問題。
此外,新黃河記者梳理發現,上述涉事企業中,其中一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鄭某平同時為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單位的負責人,還存在入股民企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鄭某平回應新黃河記者稱,他雖然是事業編身份,但參股民企一事已經過隆化縣交通運輸局授權。
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頻繁中標,是否有違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事業編制人員參股民企是否違規?9月11日,新黃河記者從隆化縣發展改革局、隆化縣紀委監委獲悉,兩部門將對上述情況進行核實調查。
下屬企業成“中標大户”,累計金額超10億元
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為隆化縣政府主管全縣交通運輸的職能部門,負責該縣公路運輸管理、國省幹線、縣鄉公路新改建、公路養護、公路綠化等工作。新黃河記者查詢河北省招投標公共服務平台網站獲悉,2018年至今,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累計公佈中標公告40條,其中多與道路運輸業、土木工程建築業相關。
新黃河記者梳理上述40條中標公告發現,河北盛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通公司)中標次數達到一半,共計20次,累計涉及金額超10億元,其中單筆最大金額中標項目為《省道S214塞長線半截塔至白虎溝段改建工程(K15+900-K44+345)》,盛通公司以投資人身份出現在公告中,中標金額超3.3億元。而該企業最近一次中標公示為2023年7月3日,盛通公司以1.4億元中標《隆化縣2023年鄉村建設農村公路提升工程》項目。
據知情人透露,盛通公司是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屢次參與上級單位發佈的招投標項目,還頻繁中標,懷疑其嚴重影響招標公正性,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該知情人稱。
隆化縣交通運輸局《2022年部門預算信息公開目錄》顯示,該局下屬6個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分別為公路管理站、地方道路建設管理站、運輸管理所、盛運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公路路政執法大隊,下屬企業化管理單位1個,為河北盛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顯示,盛通公司股東為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和石家莊江山綠漪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山綠漪公司),上述三個公司法人代表均為鄭某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控制權中,隆化縣交通運輸局對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擁有100%股份的絕對控股,而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則持有盛通公司54.88%的股份。
新黃河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一家名為隆化盛捷公路養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捷公司)的企業,在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上述40條中標公告中,中標次數排在次席,合計中標7次,累計金額超4600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盛捷公司成立於2012年5月,於2023年6月27日註銷。在該公司控股80%的股東石某忠,還是隆化縣交通運輸局公路養護事業發展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同樣與隆化縣交通運輸局存在關聯。
新黃河記者注意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下屬單位負責人蔘股私企,被指涉嫌違規
天眼查APP顯示,持有盛通公司另外45.12%股份的江山綠漪公司為一家從事土木工程建築業的企業,成立於2008年,該公司股東為鄭某平佔股35%、宗某賓32.5%、馬某32.5%,鄭某平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為鄭某平、宗某賓、馬某,資料顯示,江山綠漪公司為私有企業。
江山綠漪公司註冊地址
9月初,新黃河記者實地走訪江山綠漪公司工商信息登記註冊地址發現,該地址為另一家公司所有,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在該地址辦公數年,並不清楚江山綠漪公司情況。
新黃河記者梳理發現,除鄭某平擔任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和盛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外,其合夥人宗某賓擔任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財務負責人、盛通公司董事、隆化盛通新程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監事;其合夥人馬某擔任盛通公司董事、隆化盛通新程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通過進一步梳理發現,江山綠漪公司歷史法定代表人付某海和楊某才,還曾是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以及盛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其中,楊某才還曾擔任隆化國控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董事。
而隆化縣交通運輸局公路養護事業發展中心法定代表人石某忠,同樣存在參股私企情況,天眼查APP顯示,盛捷公司為石某忠與劉某軍共同出資成立的私有企業,二人分別佔股80%和20%。
新黃河記者查詢發現,依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五條,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而鄭某平在擔任隆化縣交通局工程隊和盛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時,還是江山綠漪公司這一民企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涉嫌違反2012年9月1日施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款: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中標沒有問題
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頻繁中標是否合規?日前,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規劃股副股長賈國松對記者解釋道,上述兩家單位參與隆化縣交通運輸局招標工程沒有問題,“資質合適,有營業執照當然可以(參與)招投標。”當記者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後,賈國松稱:“它(法規)説的是可能,得滿足兩條才能是不允許參加(投標),有利害關係,可能存在(影響公正性),兩條必須都得滿足,才能證明是有問題的。”
此外,賈國松表示,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單位的兩家涉事企業可以參加市場活動,“企業有獨立法人、有資質、有營業執照,當然可以參加任何的招投標活動。”
招標公告中説明,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關於上述情況,盛通公司法人代表鄭某平同樣回應記者稱,公司參與投標沒有問題,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相應的司法解釋,雖存在利害關係,但不違反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就可以(參與投標)。
同時,鄭某平告訴新黃河記者,這已經不是他首次被人舉報,此前有舉報者涉詐騙被抓。“省裏都知道,先前就有一個人舉報説這事的,(核實後)都把他們抓起來了,60多人的一個團伙,屬於詐騙。”鄭某平表示,江山綠漪公司註冊於石家莊,但運營主體在隆化縣,其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並持股,都是經過授權的,隆化縣交通運輸局相關領導已經知曉。“現在紀委已經介入調查,具體細節還需要聯繫宣傳部瞭解。”
是否違規有爭議,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關於隆化縣交通運輸局及鄭某平的相應解釋,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鄭梅清律師認為,從現有情況看,確實無法得出上述企業違規的結論。鄭梅清解釋説,招標人與供應商之間存在利害關係並非是禁止投標的充分必要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規定,即使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某種“利害關係”,但如果招投標活動依法進行、程序規範,該“利害關係”並不影響其公正性的,投標人就可以參加投標。
不過,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德怡律師認為,獨立法人資格並不能掩蓋交通運輸局與下屬企業之間存在信息串通和利益一致關係的可能性,會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這樣形式的招投標對其他參加競標的單位和企業而言,也顯得不夠公平。
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中標項目公示信息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王才亮律師則表示,招投標工作是否存在違法的問題,關鍵要看兩條:第一,投標人與招標者之間是否有利害關係?第二,是否可能影響到招標的公正性也就是評標、中標的結果。從已經查明的情況來看,多次中標的單位與招標單位存在人事管理上的關係,確實會讓人懷疑其招標的合法性。
這裏面又存在着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就是原來行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依法改制是否徹底?人財物是否真正脱鈎?第二,這些新組建的施工企業的負責人以及重要的管理人員,是否存在着在職人員兼職或者是管理部門的親屬等,可能都會影響到招標公正性的關係。如果存在上面所説的問題,這種招標活動就招標單位應當依法自行糾正。為了打消公眾疑慮,或者還被質疑單位清白,當地監察部門應該及時介入調查,看看是否存在權力利益交換關係等,並及時通報調查結果。
9月12日,記者從隆化縣發展改革局招投標中心獲悉,該中心將對上述情況進行核實調查,“我們是監管(招投標)的過程,我們是一個‘過程監督’,交通運輸局屬於一個特殊的行業,可能自身會有一些政策和相關規定,我們會去了解一下。”此外,關於隆化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單位負責人蔘股私企情況,該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已介入調查。
(新黃河記者:張焱輝 白德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