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5G通信技術,華為和小米達成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據華為官網消息,今日(13日),華為和小米宣佈達成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該協議覆蓋了包括5G在內的通信技術。

華為知識產權部部長樊志勇表示:“華為很高興與小米公司達成許可。這份許可協議再次體現了行業對華為在通信標準領域所做貢獻的認可,也讓我們得以加強未來移動通信技術的研究投入。”
小米集團戰略合作部總經理徐然表示:“我們很高興與華為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協議,這充分體現了雙方對彼此知識產權的認可和尊重。小米將一如既往地秉持小米知識產權價值觀,尊重知識產權,尋求共贏、長期可持續的知識產權夥伴關係,以知識產權推進技術普惠,讓科技惠及更廣泛人羣。”
今年上半年,小米曾和華為發生專利糾紛。
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發的公告,2023年1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請求人華為提出的被請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項中國專利的案件。
隨後兩家公司發佈了類似的聲明:雙方就專利許可在積極談判;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華為和小米雙方均認為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於促進創新和公眾利益,並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
但此後小米方面相繼對華為提出的四項涉案專利發起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受理後分別於5月19日、5月22日、6月19日和7月21日對這四項請求進行了口審。
9月10日,觀察者網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發現,該局近期公佈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顯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小米提出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進行了審查,涉及的是華為專利“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設備”(2010年申請)。
這份決定書用20多頁的篇幅詳細列舉了審查過程,最後提到“請求人提出的全部無效理由均不成立,維持201010137731.2號發明專利權有效;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根據專利法第46條第2款的規定,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