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脱對華依賴?歐盟:從單一國家進口電池關鍵原料將不超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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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英國《衞報》14日報道稱,歐盟採取行動,試圖減少在電動汽車電池和太陽能電池板原材料上對單一國家,特別是中國的“依賴”。
當地時間週四,歐洲議會以515票贊成、34票反對的結果同意實現鋰和硅等關鍵原材料供應的多元化,簡化採礦企業繁瑣的各項官方程序。為了減少對外部的依賴,這項提案計劃確保到2030年,其任何戰略原材料供應從單一國家的進口不得超過65%。具體細節將由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協商確定。
雖然法案本身只是稱“單一國家”,而沒有點名中國,但《衞報》等媒體認為,中國是這一政策主要的目標。

德國大眾汽車工廠的鋰離子電池組 圖自《衞報》
報道稱,歐盟通過這項提案,以獲得更多製造太陽能電池板、電動汽車電池和其他綠色轉型關鍵元素所需的關鍵材料。
要想依靠清潔能源而不是化石燃料發展經濟,歐盟需要電動汽車電池所需的鋰和太陽能電池板半導體所需的硅等關鍵原材料。歐盟目前依賴包括中國在內的少數幾個國家供應這些原材料。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淨零排放設想,到2030年,全球對鎳、鈷、鋰、銅和釹這五種關鍵礦物的需求將增長1.5至7倍。自俄烏衝突爆發暴露歐洲大陸對俄羅斯天然氣進口的高度依賴以來,歐洲政界人士和企業競相從更廣泛的供應商處採購關鍵礦物。
新提案設定了開採、加工和回收關鍵原材料的目標。它要求歐盟到2030年建立一系列能力,包括開採至少能滿足其需求10%的材料,加工能滿足其需求50%的材料,其中一項條款允許最多20%的新加工能力來自與新興市場的合作。此外,其中還提到應提高回收能力,要求能夠收集、分類和處理回收廢物中至少45%的戰略材料。
中左翼“社會主義者和民主人士進步聯盟”成員、荷蘭議員穆罕默德·查希姆(Mohammed Chahim)是組織負責該提案的首席談判代表之一。他補充稱,與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最初計劃相比,“我們擴大了國家循環計劃的範圍,包括更多的再利用、翻新和回收”,提高材料利用率和回收利用,可能會降低進口需求。
負責該提案的德國議員尼古拉·比爾(Nicola Beer)來自中間自由派的“歐洲復興”黨。他表示,“歐洲議會以壓倒性多數表明了其在供應安全問題上的立場。”
《衞報》提到,有環保人士對歐盟這一新動作感到擔憂,擔心這項提案會讓芬蘭等擁有一系列重要礦產的國家開放監管不力、自然保護不到位的礦山。他們批評該提案加快了許可證發放速度,卻沒有提高礦業公司必須遵守的環境標準。
另據路透社報道,上個月(8月18日),《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以下簡稱《新電池法》)正式生效。
根據《新電池法》,由2025年起,政府將逐步推行循環再造效率、物料回收及循環再造的目標。所有收集的廢電池都必須回收利用,必須實現高水平的回收,特別是對鈷、鋰和鎳等關鍵原材料。
新法對於電池所使用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做了強制性規定。此項規定主要適用於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要求在2030年,產品中所含的回收鈷、鉛、鋰和鎳的比例最低須達到12%、85%、4%和4%。

《電池法》還規定,自2024年7月起,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必須申報產品從原材料提取到生產和回收的碳足跡,到2027年7月要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制要求。碳足跡是指企業機構、活動、產品或個人,通過交通運輸、食品生產和消費以及各類生產過程等引起的温室氣體排放的集合。
這意味着,包括中國電池企業在內的電池製造商若要在歐洲市場銷售電池,將受到更嚴格的環境和盡職調查要求。
8月24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束珏婷對此表示,商務部注意到歐盟《電池法規》已於近期生效,中方對此高度關注。中國是電池生產和出口大國,歐盟是中國鋰電池等綠色產品的重要出口市場,中國的綠色產品為歐盟綠色轉型作出了積極貢獻。
束珏婷強調,中方希望,歐盟相關法規的實施應秉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則,避免人為設置障礙,形成新的貿易壁壘。
歐洲是中國電池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據海關總署公佈數據,今年一季度,中國鋰電池出口額排名前五的國家依次是美國、德國、韓國、荷蘭和越南,佔總出口額的62.6%。其中,中國出口至德國和荷蘭兩個歐洲國家的總金額為272.97億元,超過了出口至美國的224.7億元。
目前,包括寧德時代、中創新航、國軒高科在內的中國鋰電池企業均已在歐洲佈局工廠,其中寧德時代位於德國的電池工廠已在2021年逐步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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