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訴訟領域新案例!邁瑞與科曼專利案耗時四年迎來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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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科技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變得越發重要。技術創新已不再僅僅是侷限於企業之間的角逐,更直接上升到相關產業鏈的技術安全與自主可控。
在政策端,近年來我國就出台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發展方向和措施。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中提出了,要構建更加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管理體制、政策體系,構建響應及時、保護合理的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知識產權規則體系。相關內容也旨在應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下,愈加頻繁出現的專利訴訟案件。
近日,邁瑞醫療與科曼醫療的專利訴訟案件就迎來終審,為後續相關法律工作開展提供了新的可借鑑的案例。
專利訴訟殺傷力有多大
據網絡查詢,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邁瑞醫療起訴科曼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作出了終審判決,駁回了科曼的上訴申請,維持一審原判:科曼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製造、銷售侵害邁瑞醫療“便攜式體徵監護儀”發明專利權的STAR8000E、STAR8000H、STAR8000F、C50、NC8、NC10、NC12七款產品,並賠償邁瑞經濟損失500萬元。
隨着最高法的終審判決下達,這起持續近四年的專利訴訟案也畫上了句號。但其給訴訟雙方帶來的影響還遠未結束。
從科曼醫療官網信息來看,除C50系科曼牀旁監護的老版本產品外,其餘六款涉及此次訴訟的產品均位列公司的核心序列。其中,NC8、NC10、NC12為科曼在官網展示的半插件式監護儀系列全部產品,STAR8000E/H/F則為科曼中央監護系統全部產品。而鑑於此次判決結果要求科曼停止製造、銷售相關產品,公司在相關業務領域或許要暫時迎來沉寂。
實際上,上述訴訟僅僅是邁瑞與科曼在專利技術上的交鋒的一個小小節點。圍繞前沿專利技術的歸屬與使用,雙方已爭奪多年。
早在2014年6月,邁瑞與科曼就因“流量傳感器”專利案件開展了一系列訴訟工作。在一審判決邁瑞訴訟後,雙方又相繼在專利複審委、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展開多輪交鋒,至2020年,邁瑞再訴後獲得深圳中院一審判決支持,判決科曼賠償120萬元,目前雙方仍在等待二審判決結果。
2018年5月11日,柳州、南寧兩地法院又在一日內,收到了科曼醫療提起的8項專利訴訟,狀告邁瑞醫療呼吸機專利侵權。當時正值邁瑞醫療A股上市進入關鍵階段,後續證監會發審委也要求邁瑞回應相關訴訟是否涉及核心部件或核心技術,對生產經營可能產生的影響作出解釋。可以説,相關訴訟對邁瑞上市造成了不小的影響。而在邁瑞醫療成功上市後,科曼醫療在相關訴訟中卻均選擇在證據交換時主動撤訴,或不參與出庭。最終,這8起訴訟均以科曼撤訴結束。
2019年11月至2020年年初,則是由邁瑞醫療主動發起了至少6起專利訴訟進行反擊維權,其中就包括此次最高院終審判決的案件。據不完全統計,除此次判決要求科曼停止銷售和生產的7款產品外,科曼旗下還有至少5個型號監護儀,以及若干個型號的麻醉機、呼吸機和除顫監護儀等仍在涉及專利訴訟當中。2022年,邁瑞再對科曼10個型號的監護及呼麻產品進行專利維權,其中8款產品一審勝訴。目前,上述案件均已進入二審程序。
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正如前文所説,在我國前沿科技的不斷發展的大背景下,近年來,如邁瑞與科曼這樣,因專利“大打出手”的企業屢見不鮮。如上升到跨國專利訴訟案件的華為與三星,兩家行業龍頭企業自2011年開始,就多專利交叉許可問題多次進行談判,但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八年來,雙方在中國和相關國家先後提起了40多起訴訟。
其中,圍繞華為的“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户設備”專利技術一案,在2018年迎來終審。法院判處三星共計22款產品構成專利侵權,判決三星公司停止製造、銷售相關專利,三星須賠償華為8000萬經濟損失以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50萬元合理費用,共計8050萬。後續華為與三星最終還是達成了全球和解,不過具體的和解條件暫未披露。
類似迎來終審的專利訴訟案還有龍芯中科知識產權糾紛、奧克斯和格力專利糾紛等等。可以看到,雖然相關案件都耗時耗力巨大,但最終真正持有核心專利的一方還是得到了法律的保護,也為後續企業維護自身創新成果提供了“強心劑”。
在技術快速演進的當下,知識產權都是保護新技術創新發展的主要動力,其可幫助企業、創新者和創造者釋放有形價值。而專利法律保護更是一種重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旨在鼓勵創新者進行技術研發投入並獲得創新產出,這一點也獲得了全球各國的共識。像在此次案件中,雖然僅判處科曼賠償邁瑞經濟損失500萬元,但對於邁瑞而言更重要的是維護了公司的核心技術,並通過法律層面的努力,儘可能為國內創新領域打造公平有序競爭的良好環境。
同樣,為塑造公平有序競爭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我國也出台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就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發展方向和措施。其中就明確了到2025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即“知識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知識產權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有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過為創新者提供專利保護,可以激勵其積極投入到技術創新中,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專利法律保護的重要性不僅體現在對創新者的權益保障上,還對實現我國關鍵領域的技術自主可控而言至關重要。
“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回應新技術、新經濟、新形勢對知識產權制度變革提出的挑戰,加快推進知識產權改革發展,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對於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等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