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董事長李曉鵬被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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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12日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曉鵬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李曉鵬,男,1959年5月生,歷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長、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四川省分行行長、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行長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執行董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2010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執行董事;2013年05月,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2014年07月,任招商局集團總經理、董事;2016年03月,任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2017年12月,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李曉鵬到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