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西南州:擬挖掘農民工購房潛力,引導外出務工人員回鄉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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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西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消息,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黔西南州房地產市場形勢,黔西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了《關於促進黔西南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人士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公開徵求意見建議時間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各縣(市)要充分梳理統計黔西南州外出務工人員和外地在黔西南州務工人員情況,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出台相應政策措施。挖掘農民工購房潛力,利用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活動開展契機,加強對黔西南州購房相關優惠政策的宣傳,積極參與引導有購房能力的外出務工人員回鄉購房。
以下為文件全文及相關解讀:

關於促進黔西南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聚焦“康養勝地·人文興義”城市定位,促進我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羣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結合我州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落實城市主體責任
(一)分類落實調控政策。各縣(市)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執行好2022年6月印發的《黔西南州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效果顯著的,及時延續。對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對需優化完善的,及時調整完善細化。
(二)完善協調機制。州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按月調度州各有關部門、各縣(市)落實國家和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有關情況。各縣(市)要加強部門聯動,用好政策工具箱,因地制宜制定細化措施。要抓好措施落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二、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
(三)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以支持繳存職工基本住房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為重點,對生育多子女家庭、雙繳存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州引進的較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繼續執行“又提又貸”,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同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州外繳存職工在我州購房的,不受户籍限制,與本地貸款職工同等享有貸款權益。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高於95%時,以開展存量補息貸款的方式解決貸款資金來源,可向委託商業銀行開展住房公積金補息貸款融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利息補差,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需求。優化項目樓盤准入流程,以項目樓棟為單元,封頂即可准入。
(四)給予商業貸款支持。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個人購買商品房的信貸支持力度,實現應貸盡貸,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給予購房信貸支持,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不屬於惡意逾期的客户,給予購房信貸支持。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
(五)優化購房財税支持政策。鼓勵各縣(市)結合地方財力情況繼續給予購房人政府消費券獎勵,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繳納契税的,可按所繳納契税留存本級財政部分的一定比例發放助商惠民消費卷。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在我州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我州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税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住房轉讓金額、購房金額認定及退税條件按《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税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關規定執行。
(六)促進一二手房消費聯動。建立二手房交易平台,收集有改善性需求的購房人手中的存量房源,引導有購買意向的羣體通過交易平台購買,並提供辦理過户、貸款等有關交易服務。出台二手房“帶押過户”政策措施,鼓勵縣(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同推行“帶押過户”,降低房屋交易風險和成本。
三、進一步推進康養旅居改善性房產建設
(七)優化調整規劃指標。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項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設施的前提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向屬地政府提出申請,經屬地政府研究同意,可依法適當降低商業商務用房開發量;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可向屬地政府申請將商業商務用地調整為托幼、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停車等公共服務設施用途,屬地政府依據項目所在片區人口規模及公共服務、基礎配套設施情況,依法依規完善程序。對未出讓建設用地,在土地出讓前,結合市場發展需求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確定商住比例,明確幼兒園、養老服務設施、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站)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條件,優化滿足改善性住房和康養旅居住房規劃指標需求,鼓勵帶方案出讓地塊。對已出讓未建設商品房項目,特別是適合發展康養旅居地產、改善性地產的,根據企業申請,各縣(市、新區)自然資源部門採取“一地一策”,依法依規完善商住比例指標調整程序。
(八)鼓勵改善性住房建設。以興義市中心城區十辦轄區作為全州改善性住房試點,實施推廣一年,在認真總結興義市經驗後各縣(市、新區)結合市場需求、用地條件等組織實施。具體技術規定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制定。
(九)支持康養旅居地產發展。建立康養旅居地產項目認定管理機制,認定為康養旅居地產項目的,可取消中小學教育設施配建;可取消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增加康養旅居所需的醫養基礎設施配建;支持合理調整車位配比,具體標準按“一項目一方案”獨立審核。外地購房居民參加黔西南州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黔西南州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政策;參加州外基本醫療保險的,在黔西南州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執行參保地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
四、進一步加強市政設施建設
(十)加快市政設施建設。各縣(市)加快推進房地產項目周邊道路、醫療、教育等設施建設。新規劃建設小區依標配建教育設施,達不到配建規模的由屬地政府統籌配建,結合實際盤活閒置幼兒園,根據老舊小區適齡人口情況由屬地政府統籌配建學校。
五、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十一)盤活未開發房地產項目。各縣(市)建立土地儲備資金池,用於土地收儲、房地產項目三通一平等。加快完成企業未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徵拆及周邊配套建設,幫助未開發房地產項目儘快開工。盤活房地產開發企業存量土地,加快解決“淨地不淨”問題;新出讓地塊嚴格落實“淨地”出讓要求。
幫助國有平台公司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組建專業隊伍自行開發或幫助對接有實力的開發企業聯合開發,盤活國有平台公司存量土地。
對未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產生違約金的房地產項目,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依規逐步協調解決。
(十二)引導取消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對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引導商業銀行不再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按揭貸款保證金。對已收取按揭貸款保證金的存量房地產開發項目,引導商業銀行逐步清退。在項目完成初始登記後,務必完成全部資金清退。
(十三)分宗辦理土地權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經依法批准分期開發的,可分宗辦理土地權屬。
(十四)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開展行業經營亂象清理和專項整治,鼓勵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參與水、電、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對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按照有關標準自行建設的,應當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做好接入服務並投入使用。
(十五)加大施工圖審查和聯合驗收支持。對改善性住房和康養旅居房地產項目施工圖設計提供前期諮詢服務,開設施工圖審查綠色通道,優先進行施工圖審查,對提交的施工圖5個工作日內審結並出具初審報告。落實“一家牽頭、一窗受理、限時辦結、集中反饋”的方式開展聯合驗收,建設項目完工並組織相關責任主體初驗合格後,提出聯合驗收申請,各主管部門特別是水、電、氣等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實行“統一時間、集中組織、一次驗收”的模式及時對項目進行聯合驗收。
六、進一步盤活存量項目
(十六)擴大商品房安置房對接通道。擴大房源籌集面,各縣(市)可籌集已竣工未售房源作為地質災害搬遷安置房源。擴大安置覆蓋面,引導國有企業通過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安置房、員工宿舍、辦公用房等,推動去化庫存。縣(市)政府要研究制定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具體措施,組織國有公司開展租賃業務。
(十七)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各縣(市)要充分梳理統計我州外出務工人員和外地在我州務工人員情況,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出台相應政策措施。挖掘農民工購房潛力,利用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活動開展契機,加強對我州購房相關優惠政策的宣傳,積極參與引導有購房能力的外出務工人員回鄉購房。
(十八)鼓勵閒置資產盤活。鼓勵企業採取將商品房改造為公寓、城市民宿等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以收購、長期租用、受託經營等方式籌集閒置商品住房用作租賃房源,開展租賃業務。對擁有租賃住房100套(間)或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租賃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
七、進一步加大對外宣傳
(十九)加大對外促銷力度。充分發揮我州生態、氣候、旅遊優勢,聚焦“康養勝地·人文興義”城市定位,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赴周邊省份及沿海發達地區及夏季火爐城市集中開展房地產項目推介。支持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創新銷售場景,把握外省遊客到我州旅遊時機,在旅遊景區及周邊酒店設置推介點,拓寬銷售渠道。將萬峯林納灰河、鄉村振興步道納入興義市城市宣傳重要窗口,做強城市品牌。同時強化新媒體營銷,用好今日頭條、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台,組織“網紅”“大V”“驢友”“達人”共同宣傳推介“康養勝地·人文興義”。
對高温排行榜的前十大城市(根據中國氣象預報統計)在我州購房人員,自購房之日起算三年內,出示相關購房憑證,可享本人及3名隨行人員在黔西南州內3A級以上收費國有景區門票免費(不包括温泉景區和景區內其他經營性項目)。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縣(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我州前期已頒佈的政策措施與本指導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指導意見執行,若國家、省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關於促進黔西南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政策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州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聚焦“康養勝地·人文興義”城市定位,促進我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羣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州實際,起草了《關於促進黔西南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二、制定意義
出台《意見》後,將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適應當前我州房地產市場形勢,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促進我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三、主要內容
《關於促進黔西南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共七個方面19條內容,具體為:
一、進一步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分類落實調控政策。主要明確各縣(市)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執行好2022年6月印發的《黔西南州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效果顯著的,及時延續。對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對需優化完善的,及時調整完善細化;二是完善協調機制。主要明確州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按月調度州各有關部門、各縣(市)落實國家和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有關情況。各縣(市)要加強部門聯動,用好政策工具箱,因地制宜制定細化措施。要抓好措施落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二、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主要提出以支持繳存職工基本住房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為重點,對生育多子女家庭、雙繳存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州引進的較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繼續執行“又提又貸”,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同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等相關政策;二是給予商業貸款支持。主要提出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個人購買商品房的信貸支持力度,實現應貸盡貸,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給予購房信貸支持,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不屬於惡意逾期的客户,給予購房信貸支持等相關政策;三是優化購房財税支持政策。主要提出鼓勵各縣(市)結合地方財力情況繼續給予購房人政府消費券獎勵,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繳納契税的,可按所繳納契税留存本級財政部分的一定比例發放助商惠民消費卷以及執行《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税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相關政策;四是促進一二手房消費聯動。主要提出建立二手房交易平台,出台二手房“帶押過户”政策措施,鼓勵縣(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同推行“帶押過户”等相關政策)。
三、進一步推進康養旅居改善性房產建設(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優化調整規劃指標。主要提出分別對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項目、對未出讓建設用地、對已出讓未建設商品房項目的規劃指標調整相關政策;二是鼓勵改善性住房建設。主要提出以興義市中心城區十辦轄區作為全州改善性住房試點等相關政策;三是支持康養旅居地產發展。主要提出建立康養旅居地產項目認定管理機制和外地購房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政策)。
四、進一步加強市政設施建設(包括一個方面內容:加快市政設施建設。主要提出對新規劃建設小區依標配建教育設施,達不到配建規模的由屬地政府統籌配建,結合實際盤活閒置幼兒園,根據老舊小區適齡人口情況由屬地政府統籌配建學校等相關政策)。
五、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盤活未開發房地產項目。主要提出加快解決“淨地不淨”問題和新出 讓地塊嚴格落實“淨地”出讓要求等相關政策措施;二是引導取消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主要提出對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引導商業銀行不再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按揭貸款保證金。對已收取按揭貸款保證金的存量房地產開發項目,引導商業銀行逐步清退等相關政策;三是分宗辦理土地權屬。主要提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經依法批准分期開發的,可分宗辦理土地權屬等相關政策;四是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主要提出鼓勵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參與水、電、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對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按照有關標準自行建設的,應當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做好接入服務並投入使用等相關政策;五是加大施工圖審查和聯合驗收支持。主要提出開設施工圖審查綠色通道,優先進行施工圖審查,對提交的施工圖5個工作日內審結並出具初審報告。落實“一家牽頭、一窗受理、限時辦結、集中反饋”的方式開展聯合驗收等相關政策)。
六、進一步盤活存量項目(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擴大商品房安置房對接通道。主要提出擴大安置覆蓋面,引導國有企業通過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安置房、員工宿舍、辦公用房等,推動去化庫存和要求縣(市)政府研究制定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具體措施,組織國有公司開展租賃業務等相關政策;二是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主要提出要求各縣(市)要充分梳理統計我州外出務工人員和外地在我州務工人員情況,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出台相應政策措施;三是鼓勵閒置資產盤活。主要提出鼓勵企業採取將商品房改造為公寓、城市民宿等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以收購、長期租用、受託經營等方式籌集閒置商品住房用作租賃房源,開展租賃業務等相關政策)。
七、進一步加大對外宣傳(包括一個方面內容:加大對外促銷力度。主要提出對高温排行榜的前十大城市(根據中國氣象預報統計)在我州購房人員,自購房之日起算三年內,出示相關購房憑證,可享本人及3名隨行人員在黔西南州內3A級以上收費國有景區門票免費(不包括温泉景區和景區內其他經營性項目)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