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縣屬國企負責人後,山西一女老闆被打,當地紀檢部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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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一女老闆郭永紅向大皖新聞記者反映稱,今年7月份,在一次朋友宴請結束後,她被山西省農業機械公司壽陽縣公司負責人張某某無故當眾扇打頭部。壽陽警方在查明真相後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違法嫌疑人張某某行政罰款500元。
郭永紅説,事情緣於她今年4月份向紀檢部門舉報了張某某的違法違紀行為。
宴席結束後被當眾扇打頭部
郭永紅告訴記者,其被打一事發生在今年的7月3日晚9點半左右。當天,她前往壽陽縣一家酒店參加朋友女兒的婚禮,宴席結束後,她在走廊與朋友聊天,正在這時,山西省農業機械公司壽陽縣公司負責人張某某突然走到她身旁,用手對着她的頭部太陽穴位置扇打了一下,差點將其打倒,並指着她破口大罵,現場頓時亂作一團,隨後,張某某被人架到了電梯裏。
關於此事,壽陽警方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寫明:7月3日晚,張某某在聚金灣酒店三樓參加朋友的宴請結束後,在電梯出口處碰到了許久未見的郭永紅。因兩人之前有糾紛,宴席當晚郭永紅也沒和張某某打招呼,故張某某藉着酒勁在郭永紅頭部位置扇了一下。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嫌疑人張某某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我跟他既沒有經濟糾紛,也沒有感情糾紛,唯一的糾紛就是我之前向紀檢部門舉報了他。”郭永紅説。
相識多年因看不慣其違法違紀故而實名舉報
郭永紅告訴記者,她本人經營着一家企業,與山西省農業機械公司壽陽縣公司負責人張某某相識多年,近年來多有走動,因此對張某某的為人處世十分了解,因看不慣他違紀違法的行為,故而向紀檢部門舉報。
在網絡平台,郭永紅實名舉報張某某的違法違紀行為主要包括私相授受國有資產、酒駕造成交通事故後找人頂包、超標占用辦公室以及生活奢靡腐化等問題。
郭永紅告訴記者,2015年10月15日晚,張某某醉酒後駕駛單位公車釀成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女子受傷,後找其好友到現場頂包。
2019年,張某某依仗經理身份,將該公司所屬的13餘畝國有土地,以每畝50萬元的低價轉讓給其好友開發“府東金聖”房地產項目,而實際上,此宗地塊屬壽陽縣黃金地段,當時該地段土地市場價在每畝100萬元左右,此舉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此外,郭永紅還表示,張某某在其公司內部長期違規佔用100多平方米的辦公室,辦公室擺放有按摩椅、跑步機、舉重等健身器材,上班期間飲酒,生活極其奢靡腐化。
紀檢部門正在對案件進行辦理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根據工商信息顯示,山西省農業機械公司壽陽縣公司由壽陽縣國資委百分百控股,是一家以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為主的企業。公司法人為上文提到的張某某。10月18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試圖聯繫張某某核實相關情況,電話被其掛斷。
郭永紅告訴記者,她已於4月上旬向各級紀檢部門遞交舉報信息。4月14日,壽陽縣紀監委辦公室給其打去電話核實相關情況。
18日上午,記者從壽陽縣紀監委相關部門瞭解到,該縣紀檢部門已收到郭永紅的舉報材料,並於4月中旬將舉報材料遞送到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紀檢部門辦理案件通常需要4到6個月,郭永紅的舉報案件已經超過6個月,其本人可致電紀檢部門相關科室,查詢案件的辦理進展和結果。
18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致電壽陽縣紀監委,相關辦案人員表示,目前郭永紅舉報的案件正在辦理當中,初核的時間會長一些,因為是實名舉報,案件辦完報領導審批後會對當事人進行反饋。
(大皖新聞記者 殷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