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男子抵港時行李中搜出手槍:系華盛頓州參議員,辯稱“無心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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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商報網、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24日報道,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Stephen Jeff Wilson)上週六(21日)乘機抵港,海關檢查其行李時發現一支左輪手槍,他辯稱這是“無心之失”。
報道稱,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昨日(2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審。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下週一(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元港幣保釋外出候訊,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香港國際機場 資料圖 圖源:CNN
據介紹,被告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現年63歲,美國國籍,共和黨人,2020年當選華盛頓州參議員,任期至2025年。在香港沒有固定住址。他被控於2023年10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海關大堂B S7號行李檢查櫃枱處,查出一支無牌管制槍械,經查系左輪手槍一支。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觸犯無牌管有槍械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另據《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覆《星島日報》稱,外國駐香港領事如在執行代表國家處理事務的職務時享有外交豁免權。本案被告並非代表國家,其攜槍入境的行為也不屬於國家行為,故不會享有外交豁免權。
值得一提的是,《星島日報》報道稱,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昨日離開沙田裁判法院後,被眾多記者圍攻拍照,他和他的妻子,以及另外兩名男性親友隨即“指罵”記者,並要求刪除視頻,稱並不同意被拍攝。他們表示,記者無權使用相關照片,或用手機向外轉發,最終報警處理。
經警方調停後,一行四人站在法院門外,揚言要反拍記者樣貌。法院保安表示,只能陪伴記者離開法院大樓,但不排除被告等人之後會跟蹤記者。
而《星島日報》24日零時刊出的報道中,貼有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及其妻子離開法院大樓的圖片,並加有滿圖水印。

斯蒂芬·傑弗裏·威爾遜及其妻子離開法院大樓的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配圖
CNN報道,傑弗裏·威爾遜在一份聲明中辯稱攜槍抵港是“無心之失(honest mistake)”,“我預計情況很快就會得到解決”。
威爾遜稱,他“在舊金山至香港的飛行途中發現了這把武器”,並且“在通過波特蘭機場安檢時還沒有意識到他的手槍放置在公文包內,安檢人員也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威爾遜還表示,當飛機降落在香港時,他“立即去找海關官員,要求他們注意這個問題。”
CNN已聯繫波特蘭國際機場、舊金山國際機場、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局和美國駐香港領事館徵求意見。香港海關通過電子郵件告訴該媒體,鑑於法律訴訟程序正在進行中,海關不予置評。
CNN還特別提到,槍支暴力在香港非常罕見,“不像在美國,槍支現在是兒童和青少年的頭號殺手。”
據報道,在美國華盛頓州,長槍和手槍都可以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公開攜帶,不過在該州攜帶隱蔽槍支仍需許可證。威爾遜在聲明中表示,他的手槍註冊於華盛頓州,且持有攜帶隱蔽槍支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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