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60歲為照顧殘疾妻子買身份證偽造年齡打工,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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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六旬的李某某因年齡偏大無工地接納打工,為此,他購買了8張居民身份證,供自己及工友打工。
10月24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虹口區檢察院”)獲悉,經考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作案動機、主觀惡性、行為手段、危害結果等,該院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虹口區檢察院介紹,自2021年6月起,李某某因年齡偏大無工地接納打工,故通過微信聯繫他人,以每張150元的價格共購買居民身份證件8張偽造年齡信息,供自己及賈某某等工友打工使用。2023年4月20日,李某某被公安人員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上述事實。該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偵查終結,以李某某涉嫌買賣身份證件罪,於7月7日向虹口區檢察院移送起訴。
在辦理本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首先考量了犯罪情節:李某某買賣身份證件數量不大,且系初犯、偶犯,到案後認罪悔罪態度懇切,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等從寬處理情節。
其次,是查明作案原由。檢察官深入探尋其購買身份證的原因,瞭解到其系因年齡超過60週歲,招工面試容易被拒,想通過新的身份證件方便繼續打工賺錢,其為朋友購買身份證出於幫忙心態,沒有從中非法獲利,主觀惡性相對較小。
檢察官還瞭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家庭唯一的勞動力,需要照顧殘疾的妻子和子女。
最終,檢察機關在綜合全案事實、證據與情節後對李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在宣告不起訴決定時對其進行了訓誡教育,讓其體悟自己錯誤行為的同時重拾生活、工作信心。李某某也深入檢討了自己的行為,並承諾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遵紀守法。
8月7日,虹口區檢察院對李某某決定不起訴。
虹口區檢察院表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不僅要全面審查案件事實、證據,也要考量行為人的作案動機、主觀惡性、行為手段、危害結果等,綜合研判行為人的犯罪情節,在執法辦案中做到兼顧法理情的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