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帝董佳寧】反轉了?陸家嘴購買“毒地”,實際情況如何?
guancha
各位好啊,最近陸家嘴集團和蘇鋼集團的“毒地”糾紛,鬧得風風雨雨,事情剛一出來,很多朋友問我怎麼看,我的看法就是:讓子彈飛一會兒。因為這個事情實在有點離譜。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11月8日,媒體報道,上海陸家嘴開發公司,稱自己已經將蘇鋼集團、蘇城環境公司、蘇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告上法庭,號稱這些單位聯手矇騙自己,其子公司花了85億競拍到手蘇鋼地塊,是被污染了,無法通過環保檢驗的“毒地”,因此索賠100億。
我看有的自媒體是這樣描述的:説地塊污染這件事,賣方、買方都知道,但都準備裝聾作啞,賣給消費者。“幸好”裏面有個“蘇州雷丁學校”,是一家中外合作辦學企業,對地塊不放心,自己找了第三方檢測,才讓這一“騙局”露出了馬腳。
這個事件涉及的企業比較多,所以我還是先把事情還原一下,也把相關主體搞明白。在蘇州市高新區,有一塊地,土地使用權屬於江蘇蘇鋼集團,是蘇鋼集團的老工廠,一部分是焦化廠,一部分是鍊鐵廠,鍊鋼廠,軋鋼廠等。早在2008年,這塊地中的一部分,用途就從工業用地,調整為住宅、商業等,直到2014年,這塊區域陸續停產。並且蘇鋼集團(2014年)成立了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可是由於蘇鋼集團因為虧損無力經營,2016年,出售了蘇州綠岸95%的股權,也就是説,轉移了土地使用權,給陸家嘴集團旗下的兩家公司,蘇鋼集團只保留了5%的股份。
現在雙方的爭議,主要在於蘇鋼集團是否隱瞞了污染地塊的數量。因為雙方在不同時間,委託了不同的檢測機構,出具了不同的檢測報告,這些報告裏,有單方面出具的,也有雙方一起出具的,所以我得慢慢説:
2016年轉讓時,蘇鋼集團説,從2014年到2015年,已經委託過環評機構檢測,結果是:焦化區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17個地塊中的1個,也就是4號地塊的局部區域。並且提交過多份報告。在報告中已明確指出,“要嚴格控制場地內及場地附近開展造成地下水擾動的施工”“場地開挖前必須做好適當的防護措施,進行環境監理,避免污染物擴散,對周邊環境及居住區產生影響”。
可是2022年4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調查發現,4個地塊存在土壤污染風險,就是2、3、4和13號。並且要求開發商(蘇州綠岸公司)於2022年6月底之前,委託第三方機構完成調查。
於是,聯合體方——就是陸家嘴集團的兩個子公司——與蘇鋼集團,委託了第三方專業機構(南京環科所)調查,得出結論:17個地塊中,10個是可安全利用地塊,7個地塊(1-6,10號)經治理修復後可安全利用。這份結論是兩方都認可的啊。
然後,陸家嘴集團與它的兩個子公司,決定拋開蘇鋼,自己又委託另一家機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進行了調查,分兩次得到了自己這一方完整的結論。這份結論與之前雙方認可的,又大相徑庭:把存在污染的範圍又擴大了。3月份,得出的是:1-6號,10號。6月份,補充得到結論,增加了7-9號,11-13號,17號。也就是説,陸家嘴集團認為,17個地塊裏,有14個地塊存在污染。
今年11月10日,蘇鋼集團發佈了回應。蘇鋼瞭解到,聯合體方在開發建設蘇州綠岸地塊期間,沒有按照有關要求建設地下水阻隔牆及採取其他防護措施,存在擾動地下水、搬運土壤造成部分環境交叉污染的行為和施工作業不規範造成二次污染的行為。
並且還進一步説,2019年,陸家嘴集團在明知2號地塊存在污染的情況下,就啓動了該地塊的項目建設,建成後的2021年,因為無法通過環境評價驗收,而無法啓用,對此,生態環境部門已經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可以明確地查到。2022年7月,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違反土壤生態環境管理制度,被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88萬元。2023年7月,這家公司又因為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被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542萬餘元。
對此,蘇鋼集團已經整理材料,積極應訴,畢竟公告、材料、合同這些東西,法院一查就知道,很容易驗證。蘇州高新區政府人員接受採訪時的表態是這樣的(《法制日報》9日報道),該地塊的污染情況,實際沒有媒體報道的那麼嚴重,本質上還是房地產市場低迷,導致的商業糾紛,將會積極應對本次訴訟。這也基本佐證了蘇鋼集團的説法。
通過搜索可以看到,2021年,蘇州雷丁學校着急開學,招生簡章都發了,但是當地環保局按照規章,要求學校提供環評結果,這個學校呢,就在2號地塊,國際學校就去找陸家嘴要,當然不合格,自己找人調查,還是不合格,政府推薦了第三方調查機構,再去做,照樣不合格,所以禁止學校開學。
而雷丁學校明知不合格,依舊招生,導致學生只能安排去其他學校借讀,根據媒體(《每日經濟新聞》)的現場調查,涉事地塊從建成後的2021年開始,就一直因為環保不達標,被相關部門攔截,不能啓用,一直撂荒。在某些人嘴中,就成為了這樣一套敍事:企業和部門不管不顧,結果被國際學校發現,兜出了驚天騙局。
甚至還有自媒體,號稱這是一起大財團的“陰謀”,因為蘇鋼集團,是方正集團的子公司,而方正集團,是平安集團的子公司,想要打造一股“從上爛到下”的氛圍,這就更離譜了。且不説蘇鋼集團是不是有問題還兩説,但凡有手敲敲鍵盤,就能搜出來方正集團是2020年才申請的債券重整,平安集團更是2022年1月底,才獲得銀保監會的同意,入股新方正集團,並且只是財務投資為主,並沒有介入管理。你要説這是“大財團”的陰謀,我更相信是“炒股遊資”的陰謀,想要渾水摸魚。
這些年大家上網多了,多少對“謠言”“反轉”有了一定的抵抗力,很多事件都是先曝出來,然後羣情激奮,然後再翻轉,然後沉寂無聲,三番五次下來,我都看煩了,對待這類事件,我的建議是一律按照申遺作品意見處理:“讓子彈飛一會兒”。
我之所以説,應該讓子彈飛一會兒,原因就是進入社會後就會逐步發現,電影裏演的那種計劃周密、環節複雜、瞞天過海的犯罪情節,在現實裏其實很少發生。現實中的實際情況,就是事情的環節越多、參與的單位越多、參與的人越多,就越難把事情做得周密。
你要説有這麼多單位聯手,還橫跨國企、民企、政府部門,從2016年起,瞞了另一個上市國有控股巨頭企業足足7年,一點風聲都不露,把沒處理的地塊,包裝成“大部分已經處理達標”的地塊,平時公司之間交易幾千萬的資產,都恨不得內部人裏裏外外檢查透徹,現在一個進百億的項目,還是以前鍊鋼廠的地,房子蓋好了才發現?對這件事的離譜程度,我還是有概念的。
通過上面雙方的舉證我們也能看出來,不同時間,不同陣容,找的不同的機構的檢測報告,非常複雜。對污染範圍和程度都各執一詞。我們現在只能靜待法院判決。如果有隱瞞的,就處理隱瞞人員,如果有明知故犯的,那就處理違規開發人員,尤其是針對建築工人的賠償,必須要能追究責任,才算及格。我是董佳寧,請關注我,事情有了結果,我還會更説説這事。咱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