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迴歸PPP本源,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guancha
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
新華社記者: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將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新機制這樣設計是出於什麼考慮?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超: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了《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總的看,新機制有三方面特點:在參與主體上,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在收益來源上,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在操作模式上,全部採取特許經營模式。其中,最突出的特點就是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這樣設計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落實中央部署。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新機制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二是迴歸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本源。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中第一個P指公共部門、第二個P指私人機構、第三個P指合作,我國推進PPP的初衷,主要是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引入民間資本和外商投資,提升運營效率和管理水平。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就是要堅持初衷、迴歸本源,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三是鼓勵民間投資。當前民間投資結構正在優化調整,1—10月份,製造業、基礎設施民間投資同比分別增長9.1%和14.2%,呈現出較強投資活力。新機制明確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將進一步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推動民間投資結構持續優化調整。
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新機制明確了《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按照不同特點分為三類,明確提出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關係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項目,民營企業股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5%;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屬性強且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需要注意的是,項目清單不是准入清單,對清單所列領域以外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也應該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同時,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按照有關要求並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下一步,我委將抓緊制定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特許經營協議範本和實施細則,動態調整項目清單,指導各地按照新機制要求,規範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項目,真正做到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建(含改擴建)項目,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切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