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李鬼”假冒,京東“躺槍”300億元供應鏈詐騙案後又被起訴?
周毅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文/觀察者網 周毅】
公開信息顯示,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歌斐資產管理公司的合同糾紛,將於今日(11月24日)開庭。其中上海歌斐為原告,京東等公司為被告。據有關報道,此事涉及一樁數年前震驚金融圈的供應鏈騙局,京東更是遭遇“李鬼”,被人假冒。

天眼查截圖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今年4月消息,“承興系”公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對京東、蘇寧等多家電商公司的應收賬款,騙取上海歌斐等多家機構的融資款。截至案發,“承興系”公司共計騙取300餘億元,並造成了88億餘元的實際損失。
雖然“承興系”公司相關人員,已經因其違法行為受到了嚴懲,但此事並未終結。由於踩雷“承興系”,有投資者向上海歌斐等機構發起了訴訟,上海歌斐又向京東等公司發起了訴訟……一系列連環訴訟,引發了外界的關注和討論。
不少觀點認為,在整個供應鏈騙局中,由於“承興系”公司的偽造和頂替,京東無辜躺槍成為受害者,京東方面無需承擔責任。目前仍待法院審理判決。
京東是如何“躺槍”的?“承興系”又是如何瞞天過海,兩頭“截胡”的?
整件事,要從一位商業女精英和她的商業帝國説起。
70後“商界木蘭”,淪為300億詐騙犯
2017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學萬眾樓,一場捐贈儀式正在舉行。那一天是北京大學建校119週年,木蘭匯公益基金會捐贈了3億元——對普通人而言,木蘭匯公益基金會或許有些陌生,但在業內,它有“國內商界女性領袖俱樂部”之稱,影響力非同小可。
作為木蘭匯公益基金會的聯合發起人之一,曾有“商界木蘭”之稱的羅靜,由此被公眾所熟知。但人們萬萬沒有想到,這位“商界木蘭”,竟是一位詐騙犯。
羅靜,中國香港籍,1971出生。25歲時,她就在香港創辦了承興集團,鼎盛時期旗下曾有三家上市公司,即“承興系”。羅靜在資本市場頗有名氣,曾連續入選2017年和2018年商界木蘭精英30強。
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背景,讓人們很難將她和“詐騙犯”聯繫在一起。
據此前公開報道,判決書顯示,經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興系”公司利用它們與京東、蘇寧開展采購業務的供應鏈貿易背景,以應收帳款債權轉讓及回購等方式進行融資。
名為融資,實為詐騙。
具體來説,在“承興系”實控人羅靜、羅嵐(承興系資金部負責人,羅靜的妹妹)的安排下,“承興系”公司使用私刻的京東和蘇寧公司印章,偽造購銷合同等融資所需資料,虛構承興系公司對京東、蘇寧的應收帳款,同湘財證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雲南信託、安徽眾信等機構先後簽訂應收帳款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這也讓後者成為了“被害單位”。
公開資料顯示,“承興系”員工在京東、蘇寧的辦公場所,用偽造的工牌冒充其員工,對接被害單位;他們還攔截了這些單位寄給京東、蘇寧的債權轉讓材料快遞,在材料加蓋假章後,再寄回上述機構;他們甚至還開設賬户,仿冒京東公司進行回款……
在這些以假亂真的操作面前,湘財證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雲南信託和安徽眾信等機構信以為真,並按照合同給付錢款。截至案發,實際損失共計88億餘元——直到後來諾亞財富主動報案,“承興系”這才“東窗事發”。
2019年6月,“承興系”羅靜案爆雷,整個金融圈為之震動。
2022年11月,“承興系”實控人羅靜因合同詐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其妹妹羅嵐及時控公司多名員工涉刑。但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踩雷“承興系”的上海歌斐資產,選擇起訴京東、廣東承興控股、廣東中誠、蘇州晟雋等公司,索要投資損失。
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京東躺槍?先撞“李鬼”,又遭起訴
“承興系”公司是如何瞞天過海,假冒京東等公司,騙過一眾專業機構的?
庭審記錄等文件,為我們還原了當時的一些細節。
據公開報道,在諾亞財富(上海歌斐母公司)向京東確認應收賬款轉讓的過程中,“承興系”公司安排了兩位員工,在京東截留了快遞,蓋上“假章”後,再假冒以京東的名義寄回諾亞財富。
或許有人會好奇:這麼重要的商業往來,就沒有登門拜訪環節嗎?
整個事件中,另一大無厘頭的地方正在於此:
據過往庭審記錄,諾亞方面2018年6月、2019年4月和2019年6月曾三次上門盡調,“承興系”公司每次都安排人員戴着“假工牌”冒充京東員工,並在京東職場的走廊區域應對了盡職調查訪談。
值得一提的是,“李鬼”之所以能這麼順利地偷襲京東,還有一個重要原因:
金融機構這邊,有“內鬼”。
在“承興系”公司騙取上海歌斐錢款的過程中,他們收買了一個關鍵人物——方建華。方建華是諾亞基金的管理人員,他負責與承興系公司對接業務——這意味着只有場地是京東的,盡調雙方其實都是“承興系”的人。這才讓“瞞天過海”如此順利。
據報道,方建華等人當時證實,上海歌斐與承興系公司簽訂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合同,由上海歌斐成立“創世核心企業系列私募基金” 為承興系公司和京東公司間的釆購合同融資。諾亞公司、上海歌斐累計提供給承興系公司的融資共計106億餘元,尚有35億餘元未回款。
伸手必被捉。裁判文書顯示,2016年9月起,經羅靜批准羅嵐多次給予方建華錢財,共計300餘萬港元,摺合人民幣200餘萬元。據上海市楊浦區的刑事判決書,方建華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判處刑罰。
京東應當承擔責任嗎?律師:京東是受害者
雖然“承興系”羅靜案的刑事判決已經告一段落,但紛爭並沒有因此結束。
據媒體此前報道,在整場騙局中,上海歌斐損失34億餘元。還沒等“歌斐資產創世核心系列私募基金”的70餘位投資人起訴歌斐資產,歌斐在19年案發後即對京東進行了起訴……“承興系”騙局帶來的連環訴訟,為這場詐騙案帶來了更多的爭議。
京東等被冒充的公司,對此事應該負有責任嗎?
從刑事判決書來看,“承興系”造假過程中,京東等公司並無工作人員參與或知情。發生在京東公司相關的詐騙行為,也都是承興系人員以偽造工牌、冒用身份、利用快遞員等方式,在歌斐基金團隊高級副總監方建華的配合下完成的。
京東是否有場所、人員管理方面的過錯?
遠澤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陳宇律師表示,“個人認為京東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客觀而言,諾亞系公司的損失系羅靜系相關犯罪行為、侵權行為導致,京東給訪客提供訪客碼,會客區供訪客暫留等,我認為均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理解的中立性行為,而非侵權行為或幫助侵權的行為。”
在陳宇律師看來,京東也是羅靜“承興系”公司“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受害方。“即便從侵權角度,我個人亦認為京東無需承擔相關責任。”華商律所劉凱律師也表示,根據目前已知條件,京東並不需要承擔責任。
事實上,對於偽造合同、假扮員工的案件,此前已有判例在先。2022年10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曾發佈霍爾果斯新駿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新駿保理”)訴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蘇寧易購”)等保理合同糾紛案。案情較為相似。
在該案中,蘇寧易購的上游供應商智寶公司,通過偽造合同、假扮蘇寧員工、在蘇寧對供應商開放的公共會議室中進行商談等措施,騙取新駿保理信任,簽訂相關合同。最終,對於新駿保理公司要求蘇寧易購承擔《保理業務合同》約定的《大單採購合同》項下合同債務的訴求,上海金融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金融法院強調,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是保理合同締約前提。當存在虛構應收賬款債權時,應審查應收賬款債權人與債務人是否構成共同虛構的合意。若債權人單方虛構應收賬款債權,債務人不承擔保理合同項下責任。

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眾號截圖
需要説明的是,現有討論多是外界基於公開資料進行的判斷和推測。至於本案結果如何,有待法院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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