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警方:滯留緬北等地,這42人不回國投案自首將被嚴懲
guancha
微信公眾號“連雲港警方”11月25日發佈關於對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重點人員公開勸返的通告,公佈首批42人勸返名單。
通告稱,滯留人員應主動於2023年12月20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並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報備。未在通告名單中的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地區的連雲港籍人員,勿心存僥倖心理,應儘早回國,爭取寬大處理。
通告指出,凡是在限定日期內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