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迪拜大會今日開幕,這些事項值得關注
guancha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今日在迪拜召開, 並將持續至12月12日。
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y)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主要決策機構。1995年首次在柏林舉行,此後每年舉辦一屆。締約方就如何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排放和限制全球變暖進行談判對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等都是歷屆會議成果。
2023被認為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在“地球最熱年”的背景下,COP28與“升温”、“全球變暖”、“碳排放”等氣候名詞一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本屆大會規模堪稱歷屆之最,預期會有超過8萬人參加。
COP28被認為是繼COP21之後最重要的一次氣候大會。COP28最關鍵的議程之一即是《巴黎協定》生效後的首次全球盤點,總結評估《巴黎協定》實施進展,引導未來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主席國阿聯酋提出,此次大會重點關注“四個轉型支柱”,即加速能源轉型、修復氣候融資、關注人民的生命和生計、以全面包容為基礎。
氣候資金的落地也是COP28備受關注的議題之一。早在2009年COP15上,發達國家集體承諾將為發展中國家在2020年前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作為氣候資金支持,但是至今仍未完全兑現。另外損失與損害基金的落實問題依然懸而未決。雖然去年在COP27上各方就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達成一致,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害。但損失與損害基金能否發揮有效作用,取決於許多關鍵問題能否得到有效落實,而這些具體運作細節問題依然有待解決。
然而,《全球盤點技術綜合報告》顯示全球盤點的結果不容樂觀。基於這樣的背景,《中國環境報》援引了天津大學法學院施珵及全國人大環資委耿立東的專業觀點,指出重國在COP28上可能會受到兩大方面的壓力:
“一方面,各國或關注我國是否會更新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並加大減排行動力度。比如,歐盟最近呼籲中國加入在2021年COP26發起的《全球甲烷承諾》,以及履行在最近的G20新德里領導人宣言中提出的‘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裝機增加兩倍’的全球目標;美國則在呼籲中國為多邊氣候融資做出貢獻。另一方面,各國或關注我國是否會向損失與損害基金注資,並給我國施加壓力。在COP27上,歐美等發達國家明確要求不能把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體包括在支持對象內;特別是歐盟在損失與損害基金這一議題的討論中聲明,中國和其他工業化國家均需履行出資義務。”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面臨的嚴峻挑戰,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共同事業”。《中國環境報》文章中也提出了兩位專家從法律角度特別是國際法角度給出的應對建議,包括,堅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重申氣候融資方面“有約必守”的國際法義務、積極宣傳我國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立法行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