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通報地鐵持刀傷人案,廣州地鐵回應:涉案刀具不在管制範圍內
guancha
12月9日19時25分,廣州地鐵9號線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12月10日,廣州警方通報,一名19歲男子乘地鐵時被小孩撞到,與小孩家長髮生口角後,持刀傷害小孩家長。嫌疑人目前已被刑拘,事件未造成人員死亡。
網傳視頻顯示,兩名男子在地鐵車廂發生肢體衝突,白衣男子身上多處血跡,黑衣男子手持一把小型刀具。旁邊有小孩哭喊“爸爸,爸爸”。其中一名扭打的男子説“保護小孩子”。隨後有工作人員上前將小孩帶離。


根據廣州公交公安官方微博消息,事發當晚,劉某(男,19歲)因被張某(男,48歲)的小孩在車廂內嬉戲期間撞到,與張某發生口角,後持隨身攜帶的小刀(刀刃長6.5釐米,塑料刀柄)對張某進行傷害。警方接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置,將嫌疑人劉某當場控制。
廣州公交公安介紹,案件發生後,張某及時被送往醫院治療,經法醫初步鑑定已達輕傷。目前,劉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廣州警方通報廣州地鐵持刀傷人案( 圖片來源於廣州公交公安官方微博)
央廣網記者查詢廣州市政府官網發現,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單(雙)刃刀及其他刀具。另外,根據反恐怖防範管理有關規定,非管制類的生活、生產類刀器具:凡刀刃部分在15釐米以上的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藝刀、工具刀、陶瓷刀等,以及刀刃部分超過20釐米的菜刀,都不允許帶進地鐵站。
“此次涉案刀具是一把小刀,不在地鐵安檢管制範圍內,管制標準是全國統一的。”12月10日上午,廣州地鐵有關負責人答覆央廣網記者。
據瞭解,事件發生後,地鐵司機立即通知車站工作人員到場處理,隨後警方到場控制嫌疑人。廣州地鐵方面呼籲,“通過暴力和肢體衝突的方式解決糾紛並不可取,出門在外多一份謙讓多一份寬容,因一點小事就衝動很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