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香港警方依法通緝5名反中亂港分子,是必要正當之舉
guancha
12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主持例行記者會。
法新社記者提問,香港警方昨天更新懸賞信息,再通緝5名被指控犯有國家安全罪的海外活動人士。美國官員對此表示強烈譴責,英國外交大臣也表示,“此舉對我們的民主和基本的人權構成威脅”。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毛寧表示,我們對個別國家公然詆譭香港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這5名外逃的反中亂港分子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香港警方依法對其予以通緝是必要正當之舉,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包括美國、英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也都具有域外效力。
毛寧指出,5名亂港分子打着民主人權的幌子,乾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美英為反中亂港分子搖旗吶喊,暴露了他們搞亂香港的險惡用心。
“我想強調的是,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中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有關國家應當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停止干涉中國內政。”毛寧説。
此前,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12月14日表示,警方現正通緝5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法院已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申請,向該五名潛逃人士發出拘捕令。
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志及蔡明達共5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幹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該五名人士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
警方高度重視該案,現就每名被通緝人士懸紅港幣一百萬元賞格,呼籲市民就有關人員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
另外,國安處昨日(十二月十三日)採取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拘捕兩名男子及兩名女子,年齡介乎29至68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調查顯示,該4名被捕人涉嫌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間透過網上眾籌平台資助兩名正被通緝的竄逃海外人員進行分裂國家活動,涉及金額由約1萬至12萬港元不等。該4名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