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作品!我國AI文生圖著作權第一案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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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我國AI文生圖著作權第一案在前不久塵埃落定,北京互聯網法院在一審判決中首次確認了由AI生成的涉案圖片構成作品,原告享有對該圖片的著作權。記者近日從法院獲悉,一審判決作出後,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今年2月,原告李先生利用Stable diffusion人工智能大模型,通過輸入提示詞的方式,生成了一張人物圖片,後將該圖片以“春風送來了温柔”為名發佈在某網絡平台。被告劉女士在個人賬號上使用該圖片作為文章配圖發佈。李先生以侵害作品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劉女士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
涉案圖片是否構成作品?如果構成作品,李先生是否享有對該圖片的著作權?相關問題迅速引發社會各界的熱議。
11月2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圖片,是否體現作者的個性化表達,需要個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一般來説,人們利用Stable Diffusion 類模型生成圖片時,其所提出的需求與他人越具有差異性,對畫面元素、佈局構圖描述越明確具體,越能體現出人的個性化表達。
就本案而言,法院認為,從涉案圖片本身來看,體現出了與在先作品存在可以識別的差異性。從涉案圖片生成過程來看,一方面,原告李先生對於人物及其呈現方式等畫面元素通過提示詞進行了設計,對於畫面佈局構圖等通過參數進行了設置,體現了原告的選擇和安排。另一方面,原告李先生通過輸入提示詞、設置相關參數,獲得了第一張圖片後,其繼續增加提示詞、修改參數,不斷調整修正,最終獲得了涉案圖片,這一調整修正過程亦體現了原告的審美選擇和個性判斷。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認定涉案圖片由原告李先生獨立完成,體現出了原告的個性化表達,屬於美術作品,原告是涉案圖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圖片的著作權。據此,法院判決被告劉女士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元。
本案判決前後,學界關於AI生成內容的討論一直未曾停止。對此,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趙長新也回應稱,“我們非常樂於見到學術界百家爭鳴的場景,該案正是充分吸收、借鑑很多學者關於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討論和思考作出的裁判結果。這些思想觀點的碰撞也非常有利於法官進一步保持清醒的頭腦,作出符合時代發展的裁判。”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徐慧瑤)